1、在机电科长的领导下,开展业务和技术工作,认真执行机电技术工作规定的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对分管的电气设备防爆工作负责。
2、熟悉电气防爆检查规程、电气防爆修理规定及质量标准,熟悉设备完好标准和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严格按规程、标准工作。
3、经常深入现场,井上井下进行安全检查,对所有机电设备存在的不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的各种隐患、不安全因素等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隐患通知,限期整改,对违章作业的坚决制止。
4、防爆检查员对井下检查地点实行区域包干,责任落实到人,检查后必须如实填写记录,保证电气设备防爆率及检漏使用率100%。
5、把好电气设备下井关、验收关、使用关。
6、严格掌握防爆标准,不得漏检。
7、定期对电气设备保护设施进行试验,及时发现和处理防爆电气故障,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防爆性能检查。
8、杜绝“三违”和因失爆引起的责任事故和重伤及重伤以上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