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存物品类别 | 火灾危险性特性 |
甲 | 1、 闪点<28℃的流体。 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10%气体的固体的物质。 3、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 遇酸、受热、撞击、磨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酸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
乙 | 1、 闪点≥28℃至<60℃的液体。 2、 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 助燃气体。 6、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
丙 | 1、 闪点≥60℃的液体。 2、 可燃固体 |
丁 | 难燃烧物品。 |
戊 | 非燃烧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