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1、汽车驾驶员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后,持有驾驶执照方能开车,严禁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开车。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行车安全等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和不得超限超载。
3、运输机械的内燃机和电动机及液压装置,应按内燃机和电动机及液压装置相应安全交底操作。
4、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外,应事先制订妥善的运输方案和安全措施。
5、启动前,应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和制动器,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喇叭、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各连接件等,确认无误,方可启动。燃油箱必须加锁。
6、启动前,将变速杆置于空挡位置,拉紧手制动器,寒冷季节应先用手摇把转动曲轴后再启动。
7、寒冷季节应采取措施使内燃机预热后再启动,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严禁拖、顶启动。
8、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的运转情况,待水温升到40℃以上,方可起步。
9、水温未达到70℃时,不得高速行使,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避免挂档时齿轮撞击。
10、行使时,如发现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1、行使中,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由前进档变为倒档或由倒档变为前进档时,需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并观察四周无障碍物,方可倒退或前进。
12、下坡时,不得熄火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除拉紧手动器并挂好低速档外,还应将轮胎楔牢。
13、在泞滑、冰雪的路面上应低速行驶,不得快速转弯或紧急制动。必要时应装上防滑链条。
14、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的人指挥前进。
15、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气管或曲轴皮带盘,并低速行驶,涉水后,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制动器失效。
16、使用差、变速器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严禁转弯和猛冲。
17、在机车底下进行保养及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除拉紧手制动器外,还应将车轮楔牢。
二、载重汽车
1、装载物品要捆牢稳固牢靠,圆筒形物件卧倒装运时必须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2、不得人货混载。因工作必须搭人时,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
3、装载易燃品,危险品或爆炸品时应按“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4、加挂拖车时,起步要缓慢并减速行驶,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拖车上必须有制动装置和灯光信号。
三、自卸汽车
1、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2、按规定品种,标号添加液压油,各节液压缸表面应保持清洁。
3、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顶升前必须拔出车厢固定锁。
4、配合挖掘机作业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必须越过汽车驾驶室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停留。
5、卸料时,车厢上空和附近应无障碍物,向基础坑等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6、卸料后,车厢必须及时复位,不得在倾卸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