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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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位(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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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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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索具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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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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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 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3.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3)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4)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 现象。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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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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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
(安全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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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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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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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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