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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连续墙支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1月05日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层次)
 
交底提要
地下连续墙支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1.用泥浆护壁挖槽施工的地下连续墙,应先构筑导墙。导墙应能满足地下连续墙的施工导向、蓄积泥浆并维持其表面高度、支承挖槽机械设备和其他荷载、维护槽顶表土层的稳定和阻止地面水流人沟槽的要求。
2.地下连续墙支护的施工设计应遵守现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120)的有关规定。
3.导墙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导墙支撑应每隔1~l. 5m距离设置。
(2)导墙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构筑,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
(3)导墙的平面轴线应与地下连续墙轴线平行,两导墙的内侧间距宜比地下连续墙体厚度大4~6cm。
(4)导墙底端埋入土内深度宜大于1m,基底土层应穷实,遇特殊情况应妥善处理。导墙顶面应高出地面,遇地下水位较高时,导墙顶端应高出地下水位。墙后应填土,并与墙顶平齐,全部导墙顶面应保持水平。内墙面应保持垂直。
4.地下连续墙支护必须具备施工区域内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建(构)筑物结构状况的资料。
5.导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预制块导墙时,块件连接处应严密,防止渗漏。
(2)导墙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后,方可开挖该导墙槽段下的土方。
(3)混凝土导墙浇筑和养护时,重型机械、车辆不得在其附近作业。
(4)导墙分段施工时,段落划分应与地下连续墙划分的节段错开。
(5)导墙土方开挖后,直至导墙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在导墙槽边设围挡或护栏和安全标志。
6.槽壁式地下连续墙的沟槽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挖到槽底设计高程后,应对成槽质量进行检查,确认符合技术规定并记录。
(2)现场应设泥浆沉淀池,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废弃泥浆和钻渣,应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3)开挖前应按已划分的单元节段,决定各段开挖先后次序。挖槽开始后应连续进行,直至节段完成。
(4)挖掘的槽壁和接头处应竖直,竖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技术规定;接头处相邻两槽段中心线在任一深度的偏差值不得大于墙厚的1/3。
(5)成槽机械开挖一定深度后,应立即输入调好的泥浆,并保持槽内浆面不低于导墙顶面30cm。泥浆浓度应满足槽壁稳定的要求,重复使用的泥浆如性能发生变化,应进行再生处理。
 
交底人
 
接受人
(安全员)签字
 
项目负责人
 
执行情况
                      安全员:                        
             
注:交底一式三份: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员各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层次)
 
交底提要
地下连续墙支护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6)挖槽时应加强观测,遇槽壁发生坍塌、沟槽偏斜等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待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遇严重大面积坍塌,应停止作业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挖掘。
7.地下连续墙沟槽开挖应选择专业机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检查挖槽机械状况,经试运行,确认合格。
(2)施工前应划定作业区,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
(3)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
(4)挖槽机械应安装稳固。
8.槽段清底应在吊放接头装置前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清底工作应包括清除槽底沉淀的泥渣和置换槽中的泥浆。
(2)清理槽底和置换泥浆工作结束1h后,应检查槽底以上20cm处的泥浆密度,确认符合施工设计的规定;并检查槽底沉淀物厚度,确认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
(3)清底前应检查节段平面、横截面和竖面位置。遇槽壁竖向倾斜、弯曲和宽度等超过允许偏差时,应进行修槽,并确认符合要求。
9.挖槽前应完成准备工作,保持挖槽和浇筑混凝土施工正常连续进行。
交底人
 
接受人(安全员)签字
 
项目负责人
 
执行情况
                        安全员:                          
             
注:交底一式三份: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员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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