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墩柱(台)工程
1. 施工前必须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并在平台外侧设栏杆。墩高在10m以上时,应加设安全网。
2. 吊斗升降应设专人指挥。落斗前,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不得身依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3. 人工、手推车推(抬)运石块或预制块件时,脚手跳板应配铺满,其宽度、坡度及强度应满足安全要求。脚手架和作业平台堆放的物品不得超过设计荷载。砌筑材料应随运随砌。
4. 吊机、诡杆吊运材料时,应听从指挥信号。砌筑材料吊运到砌筑面时,作业人员应避让,待停稳后方可上前砌筑。
5. 人工台运大块石料时,应捆绑牢靠,动作协调一致,缓慢平放。
6. 高桥墩(台)、塔墩、索塔等高层结构,采用滑升模板施工时,应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7. 滑模及提升结构应按设计制作与施工。作业前应对滑模、提升结构进行检查。
8. 模板提升到2m高后,应安装好内外吊架、脚手架,铺好脚手板,挂设安全网。
9. 混凝土浇注,不得用大灌漏斗直接灌入,不冲击模板。震捣时,不得震捣支撑杆、钢筋及模板。提升模板时不得进行震捣。
10. 施工中发现支撑杆有弯曲变形时应及时加固。
11. 操作平台的水平度、倾斜度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
12. 主要机具、电器、运输设备等,应定机定人,严格执行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对器具检查一遍,并作好记录。
13. 平台上应规定人群荷载和堆放材料的限量标准。材料要均匀摆设,不得多人聚集一处。
14. 墩台养生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输水管路及其他设备应拴绑牢固。
15.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过道处,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拆除滑板设备时,应做好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