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现场支护材料应分类码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支护时,应随支设随供应,不得集中堆放在沟槽、基坑边上。
2.使用起重机从地面向沟槽、基坑内运送支护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运时,沟槽上下均应划定作业区域,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2)起吊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不得斜吊。
(3)运输车辆和起重机与沟槽、基坑边缘的距离应依荷载、土质、槽深和槽(坑)壁状况确定,且不得小于1.5m。
(4)严禁起重机械超载吊运。
(5)作业时,必须由信号工指挥。起吊前,指挥人员应检查吊点、吊索具和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安全。
(6)作业时,机臂回转范围内严禁有人。
(7)起重机、吊索具应完好,防护装置应齐全有效。作业前应检查、试运行,确认符合要求。
(8)吊运材料距槽底50c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吊物落地确认稳固或临时支撑牢 固后方可摘钩。
3.支护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术质支护材料的材质应均匀、坚实,严禁使用劈裂、腐朽、扭曲和变形的木料。
(2)支护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应满足施工设计要求。
(3)严禁使用断裂、破损、扭曲、变形和腐蚀的钢材。
4.预钻孔埋置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使用机械吊桩时,必须由信号工指挥。吊点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速度均匀并用控制绳保持桩平稳。向钻孔内吊桩时,严禁手、脚伸人撞孔壁间隙。
(2)埋置桩间隔设置时,相邻两桩间的土壁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及时安设挡土板挂网喷射护壁混凝土。
(3)钻孔应连续完成。成孔后,应及时埋桩至施工设计高度。
(4)挡土板安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挡土板两端的支承长度应满足施工设计要求。
2)挡土板后的空隙应填实。
3)挡土板拼接应严密。
(5)当桩、墙有支撑或土钉时,支撑、土钉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有横梁的支撑结构,应在横梁连接处或其附近设支撑。横梁为焊接钢梁时,接头位置与近支撑点的距离应在支撑间距的1/3以内。
②施工中,应按照施工设计规定的位置及时安设撑杆或土钉。
③支撑或土钉作业应与挖土密切配合。每层开挖的深度,不得超过底部撑杆或土钉以下30cm,或施工设计规定的位置。
(6)支撑、土钉必须牢固,严禁碰撞。
5.人工锤击沉入木桩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中,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2)沉桩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术穷、铁穷、大锤等,确认操作工具完好,发现松动、破损, 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
(3)锤击时奔头应对准桩头,严禁用手扶穷头或桩帽。
(4)作业时,必须由作业组长负责指挥,统一信号,作业人员的动作应协调一致。
6.使用人工方法从地面向沟槽、基坑内运送支护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送材料过程中,被运送物下方严禁有人,槽内作业人员必须位于安全地带。
(2)使用溜槽溜放时,溜槽应坚固,且必须支搭牢固,使用前应检查,确认合格。
(3)严禁向沟槽、基坑内投掷和倾卸支护材料。
7.沟槽中采用板撑支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检查,确认支护结构的支设符合施工设计的要求。
(2)施工中应根据土质、施工季节、施工环境等情况选用单板撑或井字撑、稀撑、横板密撑、立板密撑支护。
(3)支护前,应将槽壁整修平整,撑板安装应密贴槽壁,立梁或横梁应紧贴撑板,撑杆应水平,支靠应紧密,连接应牢固。
(4)支护应紧跟沟槽挖土。槽壁开挖后应及时支护,土壤外露时间不宜超过4h。
(5)沟槽土壤中应元水,有水时应采取排降水措施将水降至槽底50cm以下。
(6)安设撑板并稳固后,应立即安设立梁或横梁、撑杆。
(7)严禁用短术接长作撑杆。
(8)槽壁出现裂缝或支护结构发生位移、变形等情况时,必须停止该部位的作业,对支护结构采取加固措施,经检查验收合格,形成文件后,方可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