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熟悉塔吊性能及安装程序,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
2、作业人员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
3、安装作业区设置禁戒线,专人看守,区内禁止闲人逗留;
4、严禁高空落物,严禁在高空抛接工具,严禁酒后作业;
5、认真检查吊装用的钢丝绳、卡环,严格按标准使用;
6、拆除影响安全作业的电线,检查电缆电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电机接线是否正确,各行程开关动作是否灵敏可靠;确保安全装置良好有效,如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制器、高度限制器和吊钩保险、卷筒保险装置。
7、升降作业过程中,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专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只一人操作,操作人员须听从信号指挥。
8、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照明;
9、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10、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11、升降时,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12、升降时,顶升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进行下一动作;
13、顶升完毕,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的电源;
14、塔吊附着的建筑物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15、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可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
16、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度;
17、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18、塔身在顶升接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应符合出厂高度;
19、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