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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进涵施工安全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27日

2、基坑开挖安全
        (1)基坑开挖作业前,应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光电缆、管道)的调查和勘查工作。
        (2)开挖基坑时,边坡的坡度必须按照设计的要求,按放好的边线从上向下开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严禁掏底挖土。
        (3)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应距坑边不小于1 m,高度不超过1.5 m。
        (4)工作坑的位置应满足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的要求;靠路基一侧边坡坡度不宜陡于1∶1.5,顶进铁路桥涵工作坑上口边线至近铁路中心距离应满足路肩宽度及道床边坡尺寸要求。
        (5)工作坑底四角应设置集水井,集水井直径以1m,深度1.5~3.0m为宜。
        (6)工作坑完成后应经验收,确认边坡稳定,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涵体预制安全
        (1)滑板和箱涵顶板润滑层石蜡涂敷时,应采取防火、防烫伤措施。明火作业前,必须履行用火申报手续,经消防管理人员检查,确认防火措施落实,并颁发用火证。
        (2)高处作业必须支搭作业平台,搭设与拆除脚手架应符合脚手架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作业平台的脚手板必须铺满、铺稳;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必须设安全梯、斜道等攀登设施;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随时检查,确认安全。
        (3)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
        (4)模板支撑拆除前,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
        4、人工挖孔桩安全
        (1)开挖过程中每下挖1米及时用与桩身强度相同的砼圆管防护, 循环下沉进行。在下挖过程中,派专人巡查、养护线路,发现线路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施工。消除线路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确保行车安全万无一失。
        (2)施工时井口四周必须设防护栅栏,各种材料及施工器材距井口有一定距离,以防落入井内伤人。并在挖孔桩铁路侧用木板或钢模板设置挡碴墙,防止道碴滚落,确保线路稳定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3)挖孔工人必须配戴安全帽、安全绳,必要时搭设掩体。提升设备要经常检查,挖孔工作暂停,孔口必须罩盖。为解决施工人员上下井,井深2m以内设扶梯,井深2m发下设带安全卡的吊笼。开挖后必须及时设置护筒。
        (4)挖孔过程中,应经常检查桩身净空尺寸和平面位置。孔的中轴线偏斜不得大于孔深的0.5 %,截面尺寸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孔口平面位置与设计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cm。  
        (5)挖孔至设计高程后及时进行砼浇注,并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挖孔桩施工即将完毕时应仔细复核桩顶标高,确认无误后再封顶,施工中严格控制孔桩顶标高,遵守混凝土施工工艺标准。
        (6)挖空作业必须设驻站防护人员及现场防护人员,遇列车通过时,挖孔人员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撤出挖孔作业井内。
        5、线路加固安全
        (1)D型便梁安装在要点封锁线路时间内进行,在组装过程中应在预留螺栓孔上上满螺栓,不得漏装。
        (2)线路架空地段,要做到每过一列车,巡视一次线路,全面检查一次线路几何形位,并填写检查记录,对超限处及时进行整修,保证线路几何状态良好。
        (3)工地按规定设置防护,防护牌,施工标志牌要齐全,标志要清晰。
        (4)线路两侧的机具设专人看守,不得侵入限界。
        6、涵洞顶进安全
        (1)顶进时,应对各观测点进行仔细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状,应立即停止顶进,待问题处理后,再开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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