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AQ—C11—1 |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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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南杨线洪汤隧道工程 |
施工单位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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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单位 |
交底部位 |
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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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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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隧道施工综合安全交底 1、进场前必须组织参加本隧道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爆破、焊接、电气、起重、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机械,严禁非定岗人员易机操作。 2、施工现场每个作业班组必须按项目部要求设置专(兼)职安全员,佩戴红(黄)袖标,配置口哨、指挥旗现场指挥,发现危险,立即鸣哨,工作人员应立即撤退,事后根据情况做出处置。 3、工队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要落实安全责任,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重点部位,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4、施工用电线路需布置在安全高度,线路布置整齐,线路外应用绝缘材料包裹好。现场内电线与其经过的建筑物或工作地点保持安全距离,同时加大电线的安全系数;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机电设备。 5、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材料、设施、设备等堆放必须合理布置,整齐划一,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文明、安全;所有材料均不能占用通行道路堆放,保证交通安全、畅通。 6、施工工作场所(含驻地、材料库房)不得布置在存在山体滑坡,山坡落石、泥石流等危险地段,要结合防汛防雷考虑,并在汛期雷暴到来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并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工作。 7、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严禁乱扔垃圾。 8、施工现场内的坑、井等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并指定专人负责。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9、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自行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项目部协调处理。 10、施工现场使用车辆、机械的车身上必须设置明显规范的作业标志或安全示警灯。 11、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应堆放稳妥,所用的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12、对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十不准”的原则。 ①不戴好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②不系安全带,不准悬空高处作业; ③未持证人员,不准上岗; ④高处作业不准打闹,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杂物; ⑤吊钩下不准站人; ⑥施工区域禁止闲人进入; ⑦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⑧施工现场禁止赌博; ⑨不准酒后作业; ⑩不准带(允许)小孩子进入施工现场; 13、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开挖完成。 14、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下雨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15、隧道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2)、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6、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地需要临时存放少量炸药、雷管、引线等,必须用有盖的木箱分别存放于安全处所,并且应派专人负责保管,严禁将上述爆炸物放在办公室、宿舍中。 (2)、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3)、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4)、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不小于200m。 17、洞内倒车应由专人指挥。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18、清除开挖面上的松动岩体、开裂的喷砼时,人员不得处于被清除物的正下方。 19、作业中如发生风、水、输料管堵塞或爆裂时,须立即停止风、水、料的输送。 20、超前小导管支护时,应有防护措施。 21、检查、维修砼机械、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止并切断风源、电源。 22、清除松动围岩、冲洗受喷面时,工作区内严禁非作业人员停留。 23、人员严禁在风管的进出口停留。 24、装碴作业在出碴前应用水淋湿碴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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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交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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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姓名 |
职务 |
交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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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负责人 |
职务 |
接受交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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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