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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5日

  1.电焊机的使用应执行JGJ 33—2001第12.1节、第12.4节的规定。

  2.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并应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当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3m,应分别接在不同相位的电网上,并应分别有各自的刀型开关。异线的截面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表1                                       异 线 截 面

 

对焊机的额定功率(KVA

25

50

75

100

150

200

500

一次电压为220V

导线截面(mm2

10

25

35

45

一次电压为380V

导线截面(mm2

6

16

25

35

50

70

150

  3.焊接前,应检查并确认对焊机的压力机构灵活,夹具牢固,气压、液压系统无泄漏,一切正常后,方可施焊。

  4.焊接前,应根据所焊接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5.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应根据温度调节。

  6.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应防止火花烫伤。

  7.闪光区应设挡板,与焊接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内。

  8.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9.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

  10.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临护。

  11.雨天不得在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应穿绝缘鞋。

  12.冬季施焊时,室内温度不应低于8℃。作业后,应放尽机内冷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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