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1、单斗挖掘机的作业和行走场地应平整坚实,对松软地面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应先作路基处理,或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2、轮胎式挖掘机使用前应支好支腿并保持水平位置,支腿应置于作业面的方向,转向驱动桥应置于作业面的后方。采用液压悬挂装置的挖掘机,应锁住两个悬挂液压缸。履带式挖掘机的驱动轮应置于作业面的后方。 3、平整作业场地时,不得用铲斗进行横扫或用铲斗对地面进行夯 4、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5m 5、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照明、信号及报警装置等齐全有效;
⑵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
⑶各铰接部分连接可靠;
⑷液压系统无泄漏现象;
⑸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6、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应按照JGJ33-2004第3.2节的规定启动内燃机。
7、启动后,接合动力输出,应先使液压系统从低速到高速空载循环10~20min,无吸空等不正常噪音,工作有效,并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操纵各工作机构并测试各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8、作业时,挖掘机应保持水平位置,将行走机构制动住,并将履带或轮胎揳紧。
9、作业时,应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和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
10、作业时,各操纵过程应平稳,不得紧急制动。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撞碰车架或履带。
11、斗臂在抬高及回转时,不得碰到洞壁、沟槽侧面或其他物体。
12、向运土车辆装车时,宜降低挖铲斗,减小卸落高度,不得偏装或砸坏车厢。在汽车未停稳或铲斗需越过驾驶室而司机未离开前不得装车。
28、作业后,挖掘机不得停放在高边坡附近和填方区,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关闭操纵室和机棚。
13、履带式挖掘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装运。短距离自行转移时,应低速缓行,每行走500~1000m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
14、保养或检修挖掘机时,除检查内燃机运行状态外,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将液压系统卸荷,铲斗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