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 、作业时,压路机应先起步后才能起振,内燃机应先置于中速,然后再调至高速。 2 、变速与换向时应先停机,变速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 3、 严禁压路机在坚实的地面上进行振动。 4 、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5 、碾压时,振动频率应保持一致。对可调振频的振动压路机,应先调好振动频率后再作业,不得在没有起振情况下调整振动频率。 6、 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应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 7 、上、下坡时,不得使用快速挡。在急转弯时,包括铰接式振动压路机在小转弯绕圈碾压时,严禁使用快速挡。 8、 压路机在高速行驶时不得接合振动。 9、 停机时应先停振,然后将换向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变速器置于空挡,最后拉起手制动操纵杆,内燃机怠速运转数分钟后熄火。 10 、其他作业要求,应符合JGJ33-2001第5.7节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