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塔吊司机及指挥(信号工)必须经劳动监察主管部门培训合格,领取操作证方可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 严禁司机酒后或带病上岗作业。工作时间必须穿好工作鞋、工作服。
3. 作业前应检查:
① 交接班记录,妥善处理上一班次遗留的问题;
② 检查输电电缆有否脱落或破皮及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③ 检查制动器、限位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
④ 检查吊钩、吊具钢丝绳及滑轮组是否有异常;
⑤ 经检查发现有障碍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4. 司机应与其他工作人员密切配合,作业时要听从信号员指挥,未给信号前不得开机作业。如指挥信号不明或多头指挥和指挥错误,司机有权拒绝作业。抵制违章指挥。
5.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有故障,不管当时是否影响工作,均应立即停机排除,严禁起重机带病运转。
6. 起吊重物前,司机应注意重物挂钩情况,不得起吊未挂好、绑扎不牢固的重物及散碎无容器的物件,在起升较重的物体时,先吊离地面确认重量后方可起吊。
7. 不得起吊粘住地面或被其它物件压住的重物。
8. 严禁斜拉斜挂,不得用小车行走或转台回转来拖动地面重物或车辆。
9. 严禁吊钩落地面,保持钢丝绳处于张紧状态,以免打绞。
10. 司机必须对本机的保养工作负责,保持整机清洁,认真检查。
11. 同一工作场地有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作业时应注意对方的运转,严格遵守多机作业措施。指挥信号员要密切配合,以避免发生意外。
12. 司机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好运转情况记录或维修等交接班记录。
13. 遇大风(6级以上)雨天气,必须停止作业。
14. 指挥信号员进入工地穿好工作鞋,戴好安全帽,精神集中从事专项指挥工作。
15. 指挥人员作业中,必须位于司机听力或视力所能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盲区和隔音区指挥。
16. 作业中,如果吊物位置不能保证安全时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安全规定时,指挥人员应拒绝指挥作业。
17. 工作结束时,应将吊钩升至接近吊臂,并将小车接近塔身,旋转吊臂于顺风方向。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