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记录
|
||||||
|
编号
|
005
|
||||
工程名称
|
蓝光天娇城颐明园西区一期工程
|
交底部位
|
手电动工具安全技术交底
|
|||
施工单位
|
云南金恒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交底日期
|
2014年12 月6日
|
|||
交底内容:手电动工具安全技术交底
|
||||||
电动工具按其触电保护分为Ⅰ、Ⅱ、Ⅲ类。Ⅰ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接起来。因此这类工具使用时一定要进行接地或接零,最好装设漏电保护器。Ⅱ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即使用时不必接地或接零。Ⅲ灰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一般为36V故工作更加安全可靠。
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中,除了根据各种不同工具的特点,作业对象和使用要求进行操作外,还应共同注意以下事项:
1. 为了保证安全,应尽量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当使用Ⅰ类工具时,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加装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 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MΩ,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3. 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
4. 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另外,电动工具连续使用的时间也不宜过长,否则微型电机容易过热损坏,甚至烧毁。一般电动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
5. 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6. 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即修理,否则不得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动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软线擦破、割断和轧坏现象,以免造成人身事故。
7. 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
|
||||||
接受人(安全员)签字:
|
||||||
主要人员
|
|
|||||
交底人:
|
|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
|
|||
本记录单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
|
|||||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