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名称 | 交底时间 | ||||||||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 配电设备设置与制作 | 交底人 | |||||||
交底内容: 1、 配电系统设配电屏、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实行三级控制,分级配电。 2、 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分别设置,并应搭设防护棚。 3、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一台自己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触保,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4、 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 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牢固、平稳、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垂直距地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的垂直距地为0.6-1.5m。 7、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制作,厚度应大于1.5mm,底板应用优质绝缘胶木电板。应有防雨、防尘措施,箱顶应有披水坡,两侧应设通风百页窗,箱体严密、端正,箱门松紧适度,导线进出口应设在底面,进出口应设护口圈。 8、 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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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负责人签名 | 被交底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