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名称 | 交底时间 | ||||||||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 施工现场的电缆敷设 | 交底人 | |||||||
交底内容:
1、 电缆干线应采用穿管、埋地、沿电缆沟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 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时应采用钢带电缆,埋地深度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部均匀铺设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3、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交通要道、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4、 埋地电缆敷设应尽量避免中间接头,如必需接头的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箱内,接线箱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 电缆接头(应采用扦接线式联接)应牢固可靠,绝缘包扎后的接头不能降低原来的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6、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7、 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或穿保护管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小于一处。 8、 施工现场的配电干线及使用220V/380V电压的配电支线,必须敷设五芯电缆。不得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导线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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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负责人签名 | 被交底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