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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11月22日

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AQ-C11-1

 

AZ-0014

工程名称

天津银行武清数据中心机房施工

交底日期

20198 21

施工单位

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作业单位

天津顺通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交底提要

                     易燃易爆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      开工前,施工队对工地内的油漆间、配电间、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要建立相应的防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公布,以便遵守和督促。

2.      涉及油漆、乙炔、氧气等物品要指派专业人员保管,并进行上岗教育交底,危险物品保管员还必须经过特殊工种专业培训,并达到合格,取得相应的证书,才准予从事危险品的保管工作。

3.      工地的防火安全的重点部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如油漆间、仓库等场所应按每25m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并成组设置。

4.      储存、运输乙炔气瓶时,应避免烘烤和曝晒,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遮阳或水喷淋等措施降温。

1)      乙炔气瓶安全状况应完好,无泄漏;

2)      乙炔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撞和倒置,吊装乙炔气瓶应用专用夹具,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捆扎;

5.      乙炔使用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2)      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      操作人员应经过特种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      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使用乙炔时,应严格遵守乙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并遵守下列规定:

1)      使用前对乙炔气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乙炔气瓶不应使用。

2)      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使用规定正确使用乙炔气瓶;乙炔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严禁碰撞、敲击;严禁在瓶体上引弧;发现泄漏应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乙炔气瓶内的气体严禁用尽,应留存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3)      乙炔气瓶放置地点,不应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垂直投影距离不小于10米;不应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源的场所;不应受曝晒或受烘烤;不应放置在电绝缘体上;

4)      乙炔气瓶的使用者不得自行对乙炔气瓶瓶阀、易熔塞等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乙炔气瓶进行焊接修理;

5)      移动乙炔气瓶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严禁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

6)      乙炔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

7)      乙炔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气瓶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溶解乙炔气瓶瓶阀。

8)      严禁擅自移动氧气瓶或调节减压阀,氧气瓶、乙炔瓶及操作点和火源之间的安全距离须保持在10米以上,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针对性交底: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安全员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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