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落实安全技术操作:确保工程项目部各工种都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确认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确保承包合同中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3、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4、安全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5、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6、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分解。
7、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确保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组织设计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专项施工方案论证: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监督工程项目部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施工。
三、安全技术交底
1、确保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确保安全技术交底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确保项目部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针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了交底。
4、与交底人、被交底人同时签字确认安全技术交底。
四、安全检查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应包括定期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
(2)每周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3)季节性安全检查,应在雨季、冬季之前执行安全检查和雨季、冬季施工中分别进行。
2、执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事故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针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组织应组织复查。
五、安全教育
1、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组织安全教育
(1)当施工人员入场时,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2)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六、应急救援
1、制定救援预案: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建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配备应急救援设备:确保项目部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配备有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七、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资质审核: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核。
2、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监督分包单位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八、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2、上报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九、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4、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第二章 基坑工程
一、施工方案
1、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3m 或虽未超过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需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4、开挖深度超过5m 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 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二、基坑支护
1、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2、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3、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三、降排水
1、降排水措施
(1)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2)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深基坑降水施工应分层降水,随时观测支护外观测井水位,防止临近建筑物等变形。
2、排水沟与集水井
(1)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
(2)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
四、基坑开挖
1、支护: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2、开挖顺序:基坑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3、防护措施:基坑开挖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
4、软土场作业:当采用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或砂石等硬化措施。
5、土方开挖: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进行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方可进入作业。
五、坑边荷载
1、荷载: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弃土堆置高度小于1.5m。
2、安全距离: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大于1.2m。
六、安全防护
1、防护栏杆:开挖深度超过2m 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上杆高度1.2m,下杆高度0.6m,并用密目网封闭。
2、专用梯道: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降水井口防护: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七、基坑监测
1、编制监测方案:基坑开挖前应编制监测方案,并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
2、监测间隔: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当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3、监测报告:基坑开挖监测工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
八、支撑拆除
1、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2、当采用机械拆除时,施工荷载应小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
3、人工拆除时,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4、当采用爆破拆除、静力破碎等拆除方式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九、作业环境
1、人机安全距离: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2、垂直作业防护:上下垂直作业应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地下管线保护:在电力、通信、燃气、上下水等管线2m 范围内挖土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应设专人监护。
4、安全防护 :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交叉作业要设置隔离层。
5、采光:施工作业区域应采光良好,当光线较弱时应设置有足够照度的光源
十、应急预案
1、制定应急预案:基坑工程应按规范要求结合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支护变形、漏水等影响基坑工程安全的不利因素制定应急预案。
2、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应健全,应急的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品种、规格、数量应满足应急的需要,并应符合应急预案的要求。
第三章 模板支护
一、施工方案
1、模板支架搭设、拆除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模板支架搭设高度8m 及以上;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 及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二、支架基础
1、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载。
2、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垫板,垫板长度不小于2倍立杆纵距,宽度不小于200mm,厚度不小于50mm。
3、支架底部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并应排水畅通。
5、当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应对楼面结构强度进行验算,必要时应对楼面结构采取加固措施。
三、支架构造
1、立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碗扣式支架不应大于700mm;承插型盘扣式支架不应大于680mm;扣件式支架不应大于500mm。
2、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平杆应按规范要求连续设置。
3、竖向、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水平斜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四、支架稳定
1、当支架高宽比大于2时,应按规定设置连墙杆或采用增加架体宽度的加强措施。
2、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架体基础沉降、架体变形进行监控,基础沉降、架体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五、施工荷载
1、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2、当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控制。
六、杆件连接
1、立杆应采用对接、套接或承插式连接方式,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2、水平杆的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3、当剪刀撑斜杆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4、杆件各连接点的紧固应符合规范要求。
七、底座与托撑
1、可调底座、托撑螺杆直径应与立杆内径匹配,配合间隙应符合规范要求。
2、螺杆旋入螺母内长度不应少于5倍的螺距。
八、构配件材质
1、钢管壁厚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构配件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3、杆件弯曲、变形、锈蚀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九、支架拆除
1、支架拆除前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2、支架拆除前应设置警戒区,并应设专人监护。
十、模板存放
1、按规范合理分散堆放整齐,不应造成荷载过度集中,码放高度小于1.6m。大模板应存放在专门设计的架上,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十一、交底与验收
1、支架搭设、拆除前应进行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2、支架搭设完毕,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四章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立杆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应在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大于200mm 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并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
三、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
2、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对搭设高度超过24m 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拉结。
四、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剪刀撑杆件的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的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铺板应严密、牢靠。
2、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3、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4、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六、横向水平杆设置
1、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处,两端用十字扣件与纵向水平杆扣牢。
2、作业层应按铺设脚手板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3、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不应小于180mm。
七、杆件连接
1、纵向水平杆杆件宜采用对接,若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2、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采用搭接。
3、扣件紧固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八、层间防护
1、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九、构配件材质
1、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十、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一、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五章 门式钢管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架体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2、架体底部应设置垫板和立杆底座,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扫地杆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架体稳定
1、架体与建筑物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应在45°~60°之间,应采用旋转扣件与立杆固定,并连续设置形成闭合圈。
3、门架立杆的垂直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4、交叉支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连墙件的设置应按规范要求间距从底层第一步架开始,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漏设。
四、杆件锁臂
1、架体杆件、锁臂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组装。
2、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
3、架体使用的扣件规格应与连接杆件相匹配。
4、搭设时各种组合情况下,门架与配件均能处于良好的连接、锁紧状态。
五、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3、挂扣式钢脚手板的挂扣必须完全挂扣在水平杆上,挂钩应处于锁住状态。
六、架体防护
1、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3、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4、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七、构配件材质
1、门架不应有严重的弯曲、锈蚀和开焊。
2、门架及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八、荷载
1、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九、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六章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架体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和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纵横向扫地杆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应大于350mm。
三、架体稳定
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连墙件,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2、架体拉结点应牢固可靠。
3、连墙件应采用刚性杆件。
4、架体竖向应沿高度方向连续设置专用斜杆或八字撑。
5、专用斜杆两端应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的碗扣节点处。
6、专用斜杆或八字型斜撑的设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斜杆角度应与横杆、立杆对角线角度一致。
四、杆件锁件
1、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碗扣节点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
3、当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 m 时,顶部24m 以下的连墙件层应设置水平斜杆,使纵横杆与斜杆形成水平桁架,使无连墙立杆构成支撑点,以保证立杆承载力及稳定性。
4、架体组装及碗扣紧固应符合规范要求。
五、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3、挂扣式钢脚手板的挂扣必须完全挂扣在水平杆上,挂钩应处于锁住状态。
六、架体防护
1、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3、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4、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七、构配件材质
1、钢管不应有严重的弯曲、锈蚀和开焊。
2、架体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八、荷载
1、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九、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七章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架体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2、土层地基上立杆底部必须设置垫板和可调底座,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纵、横向扫地杆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架体稳定
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水平杆处开始设置连墙件,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宜外扩搭设多排脚手架并设置斜杆形成外侧斜面状附加梯形架,以保证架体稳定。
2、架体拉结点应牢固可靠。
3、连墙件应采用刚性杆件。
4、架体竖向斜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竖向斜杆的两端应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汇交的盘扣节点处。
6、斜杆及剪刀撑应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四、杆件设置
1、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插盘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
3、盘扣插销外表面应与水平杆和斜杆端扣接内表面吻合,使用不小于0.5kg 锤子击紧插销,保证插销尾部外露不小于15mm。
4、当双排脚手架的水平杆层未设挂扣式钢脚手板时,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斜杆。
五、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3、挂扣式钢脚手板的挂扣必须完全挂扣在水平杆上,挂钩应处于锁住状态。
六、架体防护
1、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3、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4、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七、构配件材质
1、钢管不应有严重的弯曲、锈蚀和开焊。
2、架体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八、杆件连接
1、立杆的接长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2、剪刀撑的接长应符合规范要求。
九、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八章 满堂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架体基础
1、架体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2、架体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垫板和底座,垫板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扫地杆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架体稳定
1、架体四周与中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
2、架体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水平斜杆。
3、当架体高宽比大于规范规定时应按规范要求与建筑结构拉结或采取增加架体宽度、设置钢丝绳张拉固定等稳定措施。
4、增加连墙件也可以提高架体承载力。
5、在有空间部位,可超出顶部加载区域投影范围向外延伸布置2~3 跨,以提高架体高宽比,达到提升架体强度的目的。
四、杆件锁件
1、架体立杆件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杆件的接长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搭设应牢固,杆件节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紧固。
五、脚手板
1、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铺稳、铺牢。
2、脚手板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挂扣式钢脚手板的挂扣应完全挂扣在水平杆上,挂钩处应处于锁住状态。
六、架体防护
1、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3、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4、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七、构配件材质
1、钢管不应有严重的弯曲、锈蚀和开焊。
2、架体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八、荷载
1、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九、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九章 悬挑式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悬挑钢梁
1、钢梁截面尺寸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且截面型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钢梁锚固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
3、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钢梁外端应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
5、悬挑钢梁前端应采用吊拉卸荷,结构预埋吊环应使用HPB235 级钢筋制作,但钢丝绳、钢拉杆卸荷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
6、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现场多使用工字钢。
7、钢梁间距应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
三、架体稳定
1、立杆底部应与钢梁连接柱固定,点可采取竖直焊接长0.2m、直径25mm~30mm 的钢筋或短管等方式。
2、承插式立杆接长应采用螺栓或销钉固定。
3、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剪刀撑应沿悬挑架体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为45°~60°。
5、在架体内侧及两端设置横向斜杆并与主体结构加强连接。
6、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连墙件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能超过300mm,目的在于增强对架体横向变形的约束能力。
四、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探出横向水平杆长度不应大于150mm。
五、荷载
架体上施工荷载应均匀,并不应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
六、杆件间距
1、立杆纵、横向间距、纵向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作业层应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横向水平杆。
七、架体防护
1、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3、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八、层间防护
1、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3、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缘在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应采取措施封闭。
4、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
九、构配件材质
1、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型钢、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十、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十章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搭设应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安全装置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2、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应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3、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与建筑结构附着。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防倾覆装置,防倾覆装置必须有可靠的刚度和足够的强度,其导向件应通过螺栓连接固定在附墙支座上,不能前后左右移动。
5、升降和使用工况时,最上和最下两个防倾装置之间最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同步控制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架体构造
1、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 倍楼层高度,宽度不应大于1.2m 。
2、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7m,折线、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应大于5.4m。
3、架体水平悬挑长度不应大于2m,且不应大于跨度的1/2 。
4、架体悬臂高度不应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应大于6m 。
5、架体高度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 m2。
四、附着支座
1、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一楼层处设置一道支座,附着支座数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使用工况应将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座固定。
3、升降工况应将防倾、导向装置设置在附着支座上。
4、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五、架体安装
1、主框架和水平支承桁架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节点。
2、内外两片水平支承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间应设置水平支撑杆件,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3、架体立杆底端应设在水平桁架上弦杆的节点处。
4、竖向主框架组装高度应与架体高度相等。
5、剪刀撑应沿架体高度连续设置,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构架连成一体,剪刀撑斜杆水平夹角应为45°~60°。
六、架体升降
1、两跨以上架体同时升降应采用电动或液压动力装置,不得采用手动装置。
2、升降工况附着支座处建筑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升降工况架体上不得有施工荷载,严禁人员在架体上停留。
七、脚手板
1、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3、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八、架体防护
1、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2、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3、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九、安全作业
1、操作前应对有关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并定岗作业。
3、安装拆除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架体安装、升降、拆除时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并应设置专人监护。
5、荷载分布应均匀,荷载最大值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十、检查验收
1、动力装置、主要结构配件进场应按规定进行验收。
2、架体分区段安装、分区段使用时,应进行分区段验收。
3、架体安装完毕应按规定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4、架体每次升、降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第十一章 吊篮
一、施工方案
1、吊篮安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吊篮支架支撑处的结构承载力应经过验算。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二、安全装置
1、吊篮应安装防坠安全锁,安全锁扣的配件应完整、齐全,规格和标识应清晰可辨。
2、防坠安全锁不应超过标定期限。
3、吊篮应设置为作业人员挂设安全带专用的安全绳和安全锁扣,安全绳不得有松散、断股、打结现象,并且应与建筑物固定位置应牢靠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篮上的任何部位连接。
4、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并应保证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五、悬挂机构
1、悬挂机构前支架不得支撑在女儿墙及建筑物外挑檐边缘等非承重结构上。
2、悬挂机构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悬挂机构的安装是吊篮的重点环节,应在专业人员的带领、指导下进行,以保证安装正确。
3、前支架应与支撑面垂直,且脚轮不应受力。
4、上支架应固定在前支架调节杆与悬挑梁连接的节点处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其他替代物。
5、配重块应固定可靠,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六、钢丝绳
1、钢丝绳不应存断丝、断股、松股、锈蚀、硬弯及油污和附着物。
2、安全钢丝绳应单独设置,型号规格应与工作钢丝绳一致。
3、吊篮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张紧悬垂。
4、在吊篮内施焊前,应提前采用石棉布将电焊火花迸溅范围进行遮挡,防止烧毁钢丝绳,同时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七、安装作业
1、吊篮平台的组装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和规范要求。
2、吊篮的构配件应为同一厂家的产品。
八、升降作业
1、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吊篮升降。
2、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 人。
3、吊篮内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4、作业人员应从地面进出吊篮。
九、安全防护
1、吊篮平台周边的防护栏杆、挡脚板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2、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吊篮应设置顶部防护板。
十、吊篮稳定
1、吊篮作业时应采取防止摆动的措施。
2、吊篮与作业面距离应在规定要求范围内。
十一、荷载
1、吊篮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吊篮施工荷载应均匀分布。
十二、交底与验收
1、吊篮安装完毕,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表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2、班前、班后应按规定对吊篮进行检查。
3、吊篮安装、使用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第十二章 高处作业
一、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下颚帽带,防止安全帽掉落。
2、每顶安全帽上都应有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许可证号、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及工厂检验合格证。
二、安全网
1、安全网内不得存留建筑垃圾,网下不能堆积物品,网身不能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
2、安全网的支撑架不得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其连接部位不得有松脱现象。
3、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钓或带尖刺的工具,以防损伤网绳。
三、安全带
1、安全带使用时应高挂低用,当水平悬挂时,注意摆动碰撞。
2、安全带的带体上缝有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检验证,合格证上注有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试验、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等信息。
四、攀登作业
1、梯脚底部应坚实、平整,不得垫高使用。
2、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宜为35°~45°,并应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
3、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五、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部位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视具体环境配备相应的防护栏杆、防护网等安全措施。
2、悬空作业人员应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
3、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高处作业
1、高处使用材料、料具必须放置有序、稳定牢固,以防掉落。
2、高处作业不得随手抛落物品,以防伤人。
3、进行高空拆除工作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暴雨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七、移动式操作平台
1、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80mm。
2、操作平台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组装,铺板应严密。
3、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扶梯。
八、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1、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设计计算。
2、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应设置在建筑结构上。
3、斜拉杆或钢丝绳应按规范要求在平台两侧各设置前后两道。
4、钢平台两侧必须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
5、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应严密、牢固。
第十三章 洞口、临边防护
一、洞口防护
1、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要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2、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3、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
二、电梯井口
1、电梯井口应设置固定栅门,栅门高度不小于1.2m,网格间距不大于5cm 。
2、电梯井内每隔二层且不大于10m 应设置安全平网防护,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cm 。
3、当超过一个标准层时,不准用硬质材料做水平防护。
三、预留洞口
1、短边小于250mm但大于25mm的洞口应用盖板封严并固定。
2、边长在250mm以上的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下设置安全平网封闭。
3、下边沿地面低于800mm的竖向洞口,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假设1.2m高的防护栏杆。
四、通道口
1、通道口处必须架设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应采取封闭措施。
2、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应视建筑物高度而定,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
h=2~5m时,坠落半径R为2m;
h=5~15m时,坠落半径R为3m;
h=15~30m时,坠落半径R为4m;
h>30m时,坠落半径R为5m以上。
3、防护棚顶部采用50mm木脚手板紧密铺设,两侧沿架体封闭密目式安全网。
4、当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或使用竹笆脚手板等低强度材料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五、楼梯口
1、楼梯口边需设防护栏杆两道,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2、楼梯顶部必须设置水平栏杆。
六、临边防护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以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6、临边的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竖杆组成,上杆离地面1~1.2m,下杆离地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7、临边的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为200mm的挡脚板。
第十四章 施工用电
一、外电防护
1、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见表1、表2)。
2、基坑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不得小于0.5m。
3、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或者与有关部门协商对线路采取停电、迁移等方式,确保用电安全。
4、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坚固、稳定,且重复接地保护。
5、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
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3、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5、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
6、TN 系统的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7、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 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
8、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9、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10、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三、漏电断路器
1、施工现场临电工程必须达到二级漏电保护。
2、总配电箱内设总漏电断路器,开关箱内设置单机漏电断路器。
3、开关箱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4、总配电箱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但两者乘积不大于30mA﹒s。
5、漏电保护器每月用仪表测试,发现失灵、误动作及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6、非三相四线制用电设备不得使用三极四线漏电断路器。
7、漏电保护器应设在靠近负荷一侧,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8、特殊作业场所应使用防溅型漏电断路器。
9、从临时用电工程开始,每天配电箱内的漏电开关使用前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每10天对配电箱内的漏电开关进行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的测试并对供电线路进行巡视,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作好检测记录。
四、配电线路
1、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2、线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
3、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4、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
5、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并应按规定接用;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必须使用五芯电缆。
6、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7、电缆线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不得小于相线的50%。
8、室内及室外配电线路严禁使用花线、独股线和护套线进行明设。
五、配电箱与开关箱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确保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3、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
4、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5、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应有门、锁及防雨措施。
6、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
7、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
8、配电箱必须设置防护棚和防护栏。
9、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进出线应用PVC管或钢管套装防护。
六、手持式电动工具
1、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配备专用开关箱。
2、手持式电动工具电源线应使用橡胶铜芯电缆,不得有接头。
3、手持式电动工具电源线应接入开关箱内,不得与组合式插座连接。
4、金属外壳手持式电动工具保护零线不少于二处连接点,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5、开关箱与所控手持电动工具宜在同一操作水平面上,距离不超过30m。
6、严禁使用开关失灵、外壳破损及绝缘电阻值降低的手持式电动工具。
7、操作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七、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1、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2、备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
3、配电室应采取防止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
4、配电室应设置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
八、现场照明
1、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
2、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
4、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
5、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7、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8、施工照明必须设置漏电开关箱。
九、生活区照明
1、生活区照明需采用安全电压。
2、生活区用电线路不得与金属钢管、铁丝等直接绑扎。
3、生活区照明灯头、开关、插座等应完好无损,严禁带电部位外露。
4、 生活区用电线路总回路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
十、用电档案
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2、施工现场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
3、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应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4、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
5、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并应设专人管理。
第十五章 物料提升机
一、安全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
2、安全停层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定型化。
3、应安装上行程限位并灵敏可靠,安全越程不应小于3m。
4、安装高度超过30m 的物料提升机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及自动停层、语音影像信号监控装置。
5、最高极限限位起作用时,必须保证吊笼最高点与天梁滑轮最低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m。
二、防护设施
1、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
2、停层平台应能承受3kN/㎡的荷载,其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防护围栏高度不应小于1.8m,围栏立面可采用网板结构、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防护棚长度不应小于3m,宽度应大于吊笼宽度,顶部可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 的木板搭设。
5、平台门、吊笼门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定型化。
6、架体顶端距最高一组附墙架的距离不得大于6m。
三、吊篮与吊笼
1、物料提升机的吊篮与架体涂色应有明显区别。
2、物料提升机吊篮的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m的安全挡板或挡网。
3、物料提升机的吊笼应有安全门;吊笼升降通道周围应设防护围栏和围栏门。
四、附墙架与缆风绳
1、物料提升机的附墙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2、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
3、缆风绳设置的数量、位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与地锚可靠连接。
4、安装高度超过30m 的物料提升机必须使用附墙架。
五、钢丝绳
1、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
2、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钢丝绳采用绳夹固定时,绳夹规格应与钢丝绳匹配,数量不少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4、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严禁少于3圈。
5、钢丝绳应设置过路保护措施。
6、卷扬机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
六、基础与导轨架
1、基础周边应设置排水设施。
2、导轨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导轨架高度0.15% 。
3、井架停层平台通道处的结构应采取加强措施。
七、动力与传动
1、卷扬机曳引机应安装牢固,当卷扬机卷筒与导轨底部导向轮的距离小于20倍卷筒宽度时,应设置排绳器。
2、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排列整齐。
3、滑轮与导轨架、吊笼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应与钢丝绳相匹配。
4、卷筒、滑轮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装置。
5、当曳引钢丝绳为2根及以上时,应设置曳引力平衡装置。
八、通信装置
1、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通信装置。
2、通信装置应具有语音和影像显示功能。
九、卷扬机操作棚
1、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卷扬机操作棚。
2、卷扬机操作棚强度、操作空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避雷装置
1、当物料提升机未在其他防雷保护范围内时,应设置避雷装置。
2、防雷装置的接闪器(避雷针、应设置于其最顶端,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6mm,钢管直径不应小于25mm,长度应为1~2m,其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十一、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应持证上岗。
5、物料提升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7、新制作的物料提升机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的提升机安装的垂直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第十五 章施工升降机
一、安全装置
1、施工升降机应装有超载保护装置,该装置应对吊笼内,顶载荷有效。对销轴传感器超载保护装置还应加设防轴剪断保护措施。
2、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应在有效的标定期内使用(有效标定期为2年)。
3、对重钢丝绳应安装防松绳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4、吊笼的控制装置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的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控制电路停止吊笼运行。
5、底架应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缓冲器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限位装置
1、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极限开关并应灵敏可靠,切断的是主电路电源。
2、应安装自动复位型上、下限位开关并应灵敏可靠,且切断的是控制回路。
3、施工电梯上限位开关,其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触发限位开关后,留有的上部安全距离位1.8m 。
4、施工电梯下限位开关,其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下降时触发限位开关后,使吊笼制停,此时触板离下极限开关还有一定行程。
5、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安全越程不应小于0.15m 。
6、极限开关、限位开关应设置独立的触发元件。
7、吊笼门应安装机电联锁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8、吊笼顶窗应安装电气安全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三、防护设施
1、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安装地面防护围栏,防护围栏的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围栏登机门应装有机械锁止装置和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登机门才能开启,且在开门后吊笼不能起动。
2、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
3、各停层平台应设置层门,层门安装和开启不得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层门密闭性和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上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其宽度应大于升降机机的最外部尺寸。防护棚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应不小于600mm 。
5、施工升降机吊笼顶部应有紧急出口,并配有专用扶梯,向外开启的活板门,门上应设有安全开关,当门打开时,吊笼不能启动。
四、附墙架
1、附墙架应采用配套标准产品,当附墙架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时,应对附墙架另行设计。
2、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3、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五、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1、对重钢丝绳绳数不得少于2根且应相互独立;每根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直径不应小于9mm 。
2、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钢丝绳的规格、固定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4、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5、对重重量、固定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6、对重两端应有滑靴或滚轮导向,并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若对重使用填充物,应采取措施防止其窜动,并标明重量。
7、对重应按有关规定涂成警告色。
六、导轨架
1、导轨架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见表3)。
2、标准节的质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对重导轨应符合规范要求。
4、标准节连接螺栓使用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七、基础
1、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或楼面结构上,应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
2、排水措施得当,基础内不得有积水存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重复接地不大于10欧姆。
3、预埋件、尤其是基础垂直度、平面度不大于1/1000,安装预埋件时要采用可靠的保护措施,以防发生位置偏移。
八、电气安全
1、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见表4)。
2、施工升降机在其他避雷装置保护范围外应设置避雷装置。防雷装置的避雷针应设置于其最顶端,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6mm,钢管直径不应小于25mm,长度应为1~2m,其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3、施工升降机电气控制应有漏电保护,相序保护,失压,零位保护装置。
九、通信装置
1、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通信装置。
2、通信装置应安装楼层信号联络装置,并应清晰有效。
十、安拆与验收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应持证上岗。
5、施工升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7、施工升降机安装高度大于120m并超过建筑物高度时应安装空中障碍灯。
十一、使用
1、、施工升降机每班运行前,应试验并确认各限位装置,吊笼,围栏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应进行空载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2、施工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将吊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3、施工电梯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使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第十六章 塔式起重机
一、载荷限制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上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2)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二、行程限位装置
1、应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灵敏可靠。
2、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小车行程开关,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臂架幅度限制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3、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防止电缆绞损。回转限位正反两个方向动作时,臂架旋转角度应不大于±540°。
4、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行走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5、塔机臂架覆盖范围内有学校、医院、超市、居民房屋、繁华道路等人员密集区(包括施工现场的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应采取有效手段进行可靠的防护或在塔机本身加装工作空间限制器。
三、保护装置
1、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
2、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应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
3、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并应灵敏可靠。
4、对轨道运行的塔式起重机,每个运行方向应设置限位装置,其中包括限位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装置。限位开关应保证开关动作后塔式起重机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器最小距离大于1m。
5、当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 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时,应安装障碍指示灯。
四、吊钩、滑轮、卷筒及钢丝绳
1、吊钩应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该装置表面与滑轮或卷筒侧板外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的20%,装置可能与钢丝绳接触的表面不应有棱角;吊钩的磨损、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2、滑轮、卷筒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完整可靠,滑轮、卷筒的磨损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3、钢丝绳的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五、多塔作业
1、多塔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2、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1)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
(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六、顶升
1、系统检查液压系统,高低压油管不得接反,确保油压在设计值以内。溢流阀、节流阀、平衡阀的调整必须是专业人员操作。
2、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调整顶升部分重心位置,保证顶升套架各滚轮间隙一致。
3、顶升时回转机构必须制动。
4、吊装标准节时,必须按规定将塔身与回转下支座连接好,不能依靠顶升套架承受载荷。顶升横梁与塔身的支承必须牢靠,防脱装置要卡好。
5、塔机的塔身升降应在白天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夜晚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风力超过四级时不得顶升。
七、附着
1、当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时,应安装附着装置。
2、当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
3、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应进行受力计算。
4、附着框安装必须在每个塔身节中部有水平腹杆出,上下偏移不超过200~300mm,偏角不超过正负5°。
5、附着前和附着后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在空载、风速不大于3m/s 状态下:
(1)独立状态塔身(或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对支承面的垂直度≤4‰;
(2)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对支承面的垂直度≤2‰。
八、基础与轨道
1、塔式起重机基础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检测和验收。
2、基础应设置排水措施。
3、路基箱或枕木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4、轨道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九、结构设施
1、主要结构件的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强螺栓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
十、电气安全
1、塔式起重机应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2、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见表5)。
3、为避免雷击,塔式起重机的主体结构、电机机座和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导线的金属保护管均应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采取多处重复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接地装置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4、电缆的使用及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一、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
5、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7、塔机安拆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在大风,大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禁止作业。
第十七章 起重吊装
一、施工方案
1、起重吊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采用起重拔杆等非常规起重设备且单件起重量超过100kN 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应按规定安装荷载限制器及行程限位装置
2、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应灵敏可靠。
(1)荷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5%时,限制器宜发出警报;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00%~110%时,限制器应切断起升动力主电路。
(2)行程限位装置:当吊钩、起重小车、起重臂等运行至限定位置时,触发限位开关制停。安全越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的规定。
3、起重拔杆组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4、起重拔杆组装后应进行验收,并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三、钢丝绳与地锚
1、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钢丝绳规格应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
3、吊钩、卷筒、滑轮磨损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
5、起重拔杆的缆风绳、地锚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索具
1、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15倍的绳径,且不应小于300mm。
2、当采用绳夹连接时,绳夹规格应与钢丝绳相匹配,绳夹数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3、索具安全系数应符合规范要求。
4、吊索规格应互相匹配,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作业环境
1、起重机行走、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当现场地面承载能力不满足规定时,可采用铺设路基箱等方式提高承载力。
2、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六、作业人员
1、起重机司机应持证上岗,操作证应与操作机型相符。
2、起重机作业应设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一人不得同时兼顾信号指挥和司索作业。
3、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七、起重吊装
1、当多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构件时,单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荷载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2、吊索系挂点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3、起重机作业时,任何人不应停留在起重臂下方,被吊物禁止从人的正上方通过。
4、起重机不应采用吊具载运人员。
5、当吊运易散落物件时,应使用专用吊笼。
八、高处作业
1、应按规定设置高处作业平台。
2、平台强度、护栏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且作业平台防护栏杆不应少于两道。
3、爬梯的强度、构造应符合规范要求。
4、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带悬挂点,并应高挂低用。
九、构件码放
1、构件码放荷载应在作业面承载能力允许范围内。
2、构件码放高度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3、大型构件码放应有保证稳定的措施。
十、警戒监护
1、应按规定设置作业警戒区。
2、警戒区应设专人监护。
第十八章 施工机具作业
一、平刨
1、平刨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平刨应设置护手及防护罩等安全装置。
3、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平刨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5、不得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6、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刃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跨越刨刃进行刨削。
7、刨料时严禁将手按在节疤上送料。
二、圆盘锯
1、圆盘锯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圆盘锯应设置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
3、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圆盘锯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5、不得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离心力方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启动后,当转速正常在,方可进行锯料,送料进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三、手持电动工具
1、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3、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保持出厂状态,不得接长使用。
4、手持电动工具的软电缆不允许接长使用,必要时应使用移动配电箱。
四、钢筋机械
1、钢筋机械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钢筋加工区应搭设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4、对焊机作业应设置防火花飞溅的隔热设施。
5、钢筋冷拉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
6、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7)钢筋切割机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断;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400mm的钢筋,不允许送入切断机断料。
8、使用钢筋切割机时,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
五、电焊机
1、电焊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电焊机应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并应穿管保护。
5、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6、电焊机应设置防雨罩,接线柱应设置防护罩。
7、焊接用的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能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8、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9、雨天不得露天焊接,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胶鞋。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它绝缘材料。
六、搅拌机
1、搅拌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离合器、制动器应灵敏有效,料斗钢丝绳的磨损、锈蚀、变形量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4、料斗应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5、搅拌机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七、气瓶
1、气瓶使用时必须安装减压器,乙炔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并应灵敏可靠。
2、气瓶间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与明火安全全距离不应小于10m。
3、乙炔瓶要求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4、乙炔气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气流不超过1.5~2.0m3/h。
5、气瓶应设置防震圈、防护帽,并应按规定存放。
八、翻斗车
1、翻斗车制动、转向装置应灵敏可靠。
2、司机应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行车时车斗内不得载人。
3、车斗内严禁载人。
九、潜水泵
1、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开关箱中应安装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 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2、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不得有接头。
十、振捣器
1、振捣器作业时应使用移动配电箱、电缆线长度不应超过30m。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 动作时间小于0.1s 的漏电保护器。
3、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十一、桩工机械
1、桩工机械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桩工机械应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4、机械作业区域地面承载力应符合机械说明书要求。
5、机械与输电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规定。
第十九章 防火安全措施
一、消防制度
1、编制施工现场防火专项方案
2、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确定个工作点的防火负责人
3、编制消防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形成文字和影视资料
4、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形成书面资料、图片记录;凡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整改后进行验证,消除事故隐患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7、设专人定期检查、管理灭火器具,绘制消防设施、器材布置平面图,做好消防安全台帐,如实反映现场消防管理状况
8、办公区、职工宿舍,每100m2配备2只10L干粉灭火器。大型临建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配置消防池、黄沙池、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二、消防管理
1、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消防平面布置图,图上明确标出灭火器、消防栓的位置。
2、仓库等危险区域的周围必须舍友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m,通道上不得堆放物料、机械,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仓库等危险区域的周围应当配置灭火水源、灭火去、消防水桶、消防沙、铁锹、火钩等消防器材;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氧气、乙炔存放点等每25m2配1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重点防火部位应制定防火责任人,防火警示标志齐全,防火责任标识应明确防火责任人姓名、电话。
5、临时房屋等设施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办公室、宿舍出入通道必须畅通,精致室内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6、乙炔、氧气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两瓶质检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m。
三、动火审批
1、动火必须由消防第一责任人审批,消防部门备案。并说明用明火时间、部位、动火原因和动火前的防范准备工作,经批准人检查防火措施和安全交底落实后,签发动火证后方可动用明火。
2、动用明火作业时间审批期限为一天,一张动火证只能使用一个动火部位,如超出审批期限或更换明火作业部位须重新审批。
3、明火作业的班组要有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批准人,要做好防火安全交底,并在安全台帐中作好记录。
4、动用明火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工人作业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一份交工地消防保卫部门存档。
四、明火作业
1、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上岗证。操作时严格遵守安全防火操作规范,并落实好明火作业现场的防火措施,清除动用明火部位四周可燃物。
2、监火人员在明火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动火部位,并时刻保持警惕,有特殊情况要离开需指定代替人员,并交待清楚防火注意事项。
五、电器防火
1、电气操作人员要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多股导线要用端子并涮锡后再与设备连接,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2、加强检查巡视,防止出现线路接地短路及绝缘强度降低。线路与设备的压线端应牢固可靠,防止电弧闪烁及接触不实而产生高温高热。
3、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工人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和电褥子,室内采用低压36V照明,导线保护管采用钢导管。
5、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的仓库内,照明线要穿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
6、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箱门应齐全、配锁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7、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从一级配电箱总电源的上口接引。
六、仓库管理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2、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3、工棚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可燃材料,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防火措施。
4、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
表1 在建工程及脚手架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 <1 | 1~10 | 35~110 | 220 | 330~500 |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 4.0 | 6.0 | 8.0 | 10 | 15 |
表2 起重机械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为
电压(KV) | <1 | 10 | 35 | 110 | 220 | 330 | 500 |
垂直方向安全距离(m) | 1.5 | 3.0 | 4.0 | 5.0 | 6.0 | 7.0 | 8.5 |
水平方向安全距离(m) | 1.5 | 2.0 | 3.5 | 4.0 | 6.0 | 7.0 | 8.5 |
表3 施工升降机安装垂直度偏差
导轨架假设高度(m) | <70 | 70~100 | 100~150 | 150~200 | >200 |
垂直度偏差(mm) | 不大于导轨假设高度的1‰ | ≤70 | ≤90 | ≤110 | ≤130 |
表4 施工升降机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 <1 | 1~10 | 35~110 | 220 | 330~500 |
安全距离(m) | 4 | 6 | 8 | 10 | 15 |
表5 塔式起重机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 <1 | 1~15 | 20~40 | 60~110 | 220 |
垂直方向安全距离(m) | 1.5 | 3.0 | 4.0 | 5.0 | 6.0 |
水平方向安全距离(m) | 1.0 | 1.5 | 2.0 | 4.0 | 6.0 |
第一章 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落实安全技术操作:确保工程项目部各工种都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确认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确保承包合同中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3、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4、安全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5、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6、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进行分解。
7、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二、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确保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组织设计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了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专项施工方案论证: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监督工程项目部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三、安全技术交底
1、确保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确保安全技术交底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确保项目部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针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了交底。
4、与交底人、被交底人同时签字确认安全技术交底。
四、安全检查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应包括定期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
(2)每周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3)季节性安全检查,应在雨季、冬季之前执行安全检查和雨季、冬季施工中分别进行。
2、执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事故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针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组织应组织复查。
五、安全教育
1、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组织安全教育
(1)当施工人员入场时,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2)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六、应急救援
1、制定救援预案: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建立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配备应急救援设备:确保项目部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配备有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七、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资质审核: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核。
2、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监督分包单位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八、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2、上报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九、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4、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第二章 基坑工程
一、施工方案
1、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3m 或虽未超过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需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4、开挖深度超过5m 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 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二、基坑支护
1、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2、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规范要求。
3、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三、降排水
1、降排水措施
(1)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2)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深基坑降水施工应分层降水,随时观测支护外观测井水位,防止临近建筑物等变形。
2、排水沟与集水井
(1)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
(2)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
四、基坑开挖
1、支护: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
2、开挖顺序:基坑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
3、防护措施:基坑开挖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
4、软土场作业:当采用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或砂石等硬化措施。
5、土方开挖:机械挖土与人工挖土进行配合操作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待挖土机作业停止后,方可进入作业。
五、坑边荷载
1、荷载: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弃土堆置高度小于1.5m。
2、安全距离: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大于1.2m。
六、安全防护
1、防护栏杆:开挖深度超过2m 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上杆高度1.2m,下杆高度0.6m,并用密目网封闭。
2、专用梯道: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梯道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降水井口防护: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七、基坑监测
1、编制监测方案:基坑开挖前应编制监测方案,并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
2、监测间隔: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当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3、监测报告:基坑开挖监测工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
八、支撑拆除
1、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2、当采用机械拆除时,施工荷载应小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
3、人工拆除时,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4、当采用爆破拆除、静力破碎等拆除方式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
九、作业环境
1、人机安全距离:基坑内土方机械、施工人员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2、垂直作业防护:上下垂直作业应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地下管线保护:在电力、通信、燃气、上下水等管线2m 范围内挖土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应设专人监护。
4、安全防护 :人员作业必须有安全立足点;交叉作业要设置隔离层。
5、采光:施工作业区域应采光良好,当光线较弱时应设置有足够照度的光源
十、应急预案
1、制定应急预案:基坑工程应按规范要求结合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支护变形、漏水等影响基坑工程安全的不利因素制定应急预案。
2、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应健全,应急的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品种、规格、数量应满足应急的需要,并应符合应急预案的要求。
第三章 模板支护
一、施工方案
1、模板支架搭设、拆除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模板支架搭设高度8m 及以上;跨度18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二、支架基础
1、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载。
2、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垫板,垫板长度不小于2倍立杆纵距,宽度不小于200mm,厚度不小于50mm。
3、支架底部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并应排水畅通。
5、当支架设在楼面结构上时,应对楼面结构强度进行验算,必要时应对楼面结构采取加固措施。
三、支架构造
1、立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碗扣式支架不应大于700mm;承插型盘扣式支架不应大于680mm;扣件式支架不应大于500mm。
2、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平杆应按规范要求连续设置。
3、竖向、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水平斜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四、支架稳定
1、当支架高宽比大于2时,应按规定设置连墙杆或采用增加架体宽度的加强措施。
2、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3、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架体基础沉降、架体变形进行监控,基础沉降、架体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五、施工荷载
1、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2、当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控制。
六、杆件连接
1、立杆应采用对接、套接或承插式连接方式,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2、水平杆的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3、当剪刀撑斜杆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4、杆件各连接点的紧固应符合规范要求。
七、底座与托撑
1、可调底座、托撑螺杆直径应与立杆内径匹配,配合间隙应符合规范要求。
2、螺杆旋入螺母内长度不应少于5倍的螺距。
八、构配件材质
1、钢管壁厚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构配件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3、杆件弯曲、变形、锈蚀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九、支架拆除
1、支架拆除前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2、支架拆除前应设置警戒区,并应设专人监护。
十、模板存放
1、按规范合理分散堆放整齐,不应造成荷载过度集中,码放高度小于1.6m。大模板应存放在专门设计的架上,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十一、交底与验收
1、支架搭设、拆除前应进行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2、支架搭设完毕,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四章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立杆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应在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大于200mm 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并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
三、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
2、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对搭设高度超过24m 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拉结。
四、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剪刀撑杆件的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的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五、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铺板应严密、牢靠。
2、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3、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4、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六、横向水平杆设置
1、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处,两端用十字扣件与纵向水平杆扣牢。
2、作业层应按铺设脚手板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3、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不应小于180mm。
七、杆件连接
1、纵向水平杆杆件宜采用对接,若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2、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采用搭接。
3、扣件紧固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八、层间防护
1、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九、构配件材质
1、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十、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一、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五章 门式钢管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架体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2、架体底部应设置垫板和立杆底座,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扫地杆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架体稳定
1、架体与建筑物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剪刀撑斜杆与地面夹角应在45°~60°之间,应采用旋转扣件与立杆固定,并连续设置形成闭合圈。
3、门架立杆的垂直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4、交叉支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连墙件的设置应按规范要求间距从底层第一步架开始,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漏设。
四、杆件锁臂
1、架体杆件、锁臂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组装。
2、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
3、架体使用的扣件规格应与连接杆件相匹配。
4、搭设时各种组合情况下,门架与配件均能处于良好的连接、锁紧状态。
五、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3、挂扣式钢脚手板的挂扣必须完全挂扣在水平杆上,挂钩应处于锁住状态。
六、架体防护
1、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3、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4、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七、构配件材质
1、门架不应有严重的弯曲、锈蚀和开焊。
2、门架及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八、荷载
1、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九、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六章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架体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和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纵横向扫地杆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应大于350mm。
三、架体稳定
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连墙件,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2、架体拉结点应牢固可靠。
3、连墙件应采用刚性杆件。
4、架体竖向应沿高度方向连续设置专用斜杆或八字撑。
5、专用斜杆两端应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的碗扣节点处。
6、专用斜杆或八字型斜撑的设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斜杆角度应与横杆、立杆对角线角度一致。
四、杆件锁件
1、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碗扣节点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
3、当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 m 时,顶部24m 以下的连墙件层应设置水平斜杆,使纵横杆与斜杆形成水平桁架,使无连墙立杆构成支撑点,以保证立杆承载力及稳定性。
4、架体组装及碗扣紧固应符合规范要求。
五、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3、挂扣式钢脚手板的挂扣必须完全挂扣在水平杆上,挂钩应处于锁住状态。
六、架体防护
1、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3、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4、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七、构配件材质
1、钢管不应有严重的弯曲、锈蚀和开焊。
2、架体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八、荷载
1、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九、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七章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架体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2、土层地基上立杆底部必须设置垫板和可调底座,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纵、横向扫地杆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架体稳定
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水平杆处开始设置连墙件,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宜外扩搭设多排脚手架并设置斜杆形成外侧斜面状附加梯形架,以保证架体稳定。
2、架体拉结点应牢固可靠。
3、连墙件应采用刚性杆件。
4、架体竖向斜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竖向斜杆的两端应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汇交的盘扣节点处。
6、斜杆及剪刀撑应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四、杆件设置
1、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插盘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
3、盘扣插销外表面应与水平杆和斜杆端扣接内表面吻合,使用不小于0.5kg 锤子击紧插销,保证插销尾部外露不小于15mm。
4、当双排脚手架的水平杆层未设挂扣式钢脚手板时,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斜杆。
五、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3、挂扣式钢脚手板的挂扣必须完全挂扣在水平杆上,挂钩应处于锁住状态。
六、架体防护
1、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3、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4、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七、构配件材质
1、钢管不应有严重的弯曲、锈蚀和开焊。
2、架体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八、杆件连接
1、立杆的接长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2、剪刀撑的接长应符合规范要求。
九、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八章 满堂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架体基础
1、架体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
2、架体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垫板和底座,垫板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扫地杆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架体稳定
1、架体四周与中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
2、架体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水平斜杆。
3、当架体高宽比大于规范规定时应按规范要求与建筑结构拉结或采取增加架体宽度、设置钢丝绳张拉固定等稳定措施。
4、增加连墙件也可以提高架体承载力。
5、在有空间部位,可超出顶部加载区域投影范围向外延伸布置2~3 跨,以提高架体高宽比,达到提升架体强度的目的。
四、杆件锁件
1、架体立杆件间距,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杆件的接长应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搭设应牢固,杆件节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紧固。
五、脚手板
1、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铺稳、铺牢。
2、脚手板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3、挂扣式钢脚手板的挂扣应完全挂扣在水平杆上,挂钩处应处于锁住状态。
六、架体防护
1、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3、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4、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七、构配件材质
1、钢管不应有严重的弯曲、锈蚀和开焊。
2、架体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八、荷载
1、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九、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九章 悬挑式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悬挑钢梁
1、钢梁截面尺寸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且截面型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钢梁锚固端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
3、钢梁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钢梁外端应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层建筑结构拉结。
5、悬挑钢梁前端应采用吊拉卸荷,结构预埋吊环应使用HPB235 级钢筋制作,但钢丝绳、钢拉杆卸荷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
6、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现场多使用工字钢。
7、钢梁间距应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
三、架体稳定
1、立杆底部应与钢梁连接柱固定,点可采取竖直焊接长0.2m、直径25mm~30mm 的钢筋或短管等方式。
2、承插式立杆接长应采用螺栓或销钉固定。
3、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剪刀撑应沿悬挑架体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为45°~60°。
5、在架体内侧及两端设置横向斜杆并与主体结构加强连接。
6、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连墙件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能超过300mm,目的在于增强对架体横向变形的约束能力。
四、脚手板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2、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探出横向水平杆长度不应大于150mm。
五、荷载
架体上施工荷载应均匀,并不应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
六、杆件间距
1、立杆纵、横向间距、纵向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作业层应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横向水平杆。
七、架体防护
1、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2、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3、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八、层间防护
1、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 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3、架体底层沿建筑结构边缘在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应采取措施封闭。
4、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
九、构配件材质
1、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型钢、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十、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十章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一、施工方案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搭设应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安全装置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防坠落装置,技术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2、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应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3、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与建筑结构附着。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防倾覆装置,防倾覆装置必须有可靠的刚度和足够的强度,其导向件应通过螺栓连接固定在附墙支座上,不能前后左右移动。
5、升降和使用工况时,最上和最下两个防倾装置之间最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安装同步控制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架体构造
1、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 倍楼层高度,宽度不应大于1.2m。
2、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7m,折线、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应大于5.4m。
3、架体水平悬挑长度不应大于2m,且不应大于跨度的1/2 。
4、架体悬臂高度不应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应大于6m 。
5、架体高度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 m2。
四、附着支座
1、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一楼层处设置一道支座,附着支座数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2、使用工况应将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座固定。
3、升降工况应将防倾、导向装置设置在附着支座上。
4、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五、架体安装
1、主框架和水平支承桁架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节点。
2、内外两片水平支承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间应设置水平支撑杆件,各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3、架体立杆底端应设在水平桁架上弦杆的节点处。
4、竖向主框架组装高度应与架体高度相等。
5、剪刀撑应沿架体高度连续设置,并应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承桁架和架体构架连成一体,剪刀撑斜杆水平夹角应为45°~60°。
六、架体升降
1、两跨以上架体同时升降应采用电动或液压动力装置,不得采用手动装置。
2、升降工况附着支座处建筑结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升降工况架体上不得有施工荷载,严禁人员在架体上停留。
七、脚手板
1、脚手板应铺设严密、平整、牢固。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3、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八、架体防护
1、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2、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3、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 的挡脚板。
九、安全作业
1、操作前应对有关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并定岗作业。
3、安装拆除单位资质应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架体安装、升降、拆除时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并应设置专人监护。
5、荷载分布应均匀,荷载最大值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十、检查验收
1、动力装置、主要结构配件进场应按规定进行验收。
2、架体分区段安装、分区段使用时,应进行分区段验收。
3、架体安装完毕应按规定进行整体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4、架体每次升、降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第十一章 吊篮
一、施工方案
1、吊篮安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吊篮支架支撑处的结构承载力应经过验算。
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二、安全装置
1、吊篮应安装防坠安全锁,安全锁扣的配件应完整、齐全,规格和标识应清晰可辨。
2、防坠安全锁不应超过标定期限。
3、吊篮应设置为作业人员挂设安全带专用的安全绳和安全锁扣,安全绳不得有松散、断股、打结现象,并且应与建筑物固定位置应牢靠应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与吊篮上的任何部位连接。
4、吊篮应安装上限位装置,并应保证限位装置灵敏可靠。
五、悬挂机构
1、悬挂机构前支架不得支撑在女儿墙及建筑物外挑檐边缘等非承重结构上。
2、悬挂机构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悬挂机构的安装是吊篮的重点环节,应在专业人员的带领、指导下进行,以保证安装正确。
3、前支架应与支撑面垂直,且脚轮不应受力。
4、上支架应固定在前支架调节杆与悬挑梁连接的节点处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块或其他替代物。
5、配重块应固定可靠,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六、钢丝绳
1、钢丝绳不应存断丝、断股、松股、锈蚀、硬弯及油污和附着物。
2、安全钢丝绳应单独设置,型号规格应与工作钢丝绳一致。
3、吊篮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张紧悬垂。
4、在吊篮内施焊前,应提前采用石棉布将电焊火花迸溅范围进行遮挡,防止烧毁钢丝绳,同时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七、安装作业
1、吊篮平台的组装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和规范要求。
2、吊篮的构配件应为同一厂家的产品。
八、升降作业
1、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吊篮升降。
2、吊篮内的作业人员不应超过2 人。
3、吊篮内作业人员应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4、作业人员应从地面进出吊篮。
九、安全防护
1、吊篮平台周边的防护栏杆、挡脚板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2、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吊篮应设置顶部防护板。
十、吊篮稳定
1、吊篮作业时应采取防止摆动的措施。
2、吊篮与作业面距离应在规定要求范围内。
十一、荷载
1、吊篮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吊篮施工荷载应均匀分布。
十二、交底与验收
1、吊篮安装完毕,应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表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2、班前、班后应按规定对吊篮进行检查。
3、吊篮安装、使用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第十二章 高处作业
一、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佩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下颚帽带,防止安全帽掉落。
2、每顶安全帽上都应有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许可证号、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及工厂检验合格证。
二、安全网
1、安全网内不得存留建筑垃圾,网下不能堆积物品,网身不能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
2、安全网的支撑架不得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其连接部位不得有松脱现象。
3、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钓或带尖刺的工具,以防损伤网绳。
三、安全带
1、安全带使用时应高挂低用,当水平悬挂时,注意摆动碰撞。
2、安全带的带体上缝有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检验证,合格证上注有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试验、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等信息。
四、攀登作业
1、梯脚底部应坚实、平整,不得垫高使用。
2、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宜为35°~45°,并应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
3、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五、悬空作业
1、悬空作业部位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视具体环境配备相应的防护栏杆、防护网等安全措施。
2、悬空作业人员应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
3、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高处作业
1、高处使用材料、料具必须放置有序、稳定牢固,以防掉落。
2、高处作业不得随手抛落物品,以防伤人。
3、进行高空拆除工作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暴雨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七、移动式操作平台
1、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80mm。
2、操作平台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组装,铺板应严密。
3、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扶梯。
八、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1、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设计计算。
2、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应设置在建筑结构上。
3、斜拉杆或钢丝绳应按规范要求在平台两侧各设置前后两道。
4、钢平台两侧必须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
5、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应严密、牢固。
第十三章 洞口、临边防护
一、洞口防护
1、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要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2、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3、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
二、电梯井口
1、电梯井口应设置固定栅门,栅门高度不小于1.2m,网格间距不大于5cm 。
2、电梯井内每隔二层且不大于10m 应设置安全平网防护,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cm 。
3、当超过一个标准层时,不准用硬质材料做水平防护。
三、预留洞口
1、短边小于250mm但大于25mm的洞口应用盖板封严并固定。
2、边长在250mm以上的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下设置安全平网封闭。
3、下边沿地面低于800mm的竖向洞口,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假设1.2m高的防护栏杆。
四、通道口
1、通道口处必须架设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应采取封闭措施。
2、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应视建筑物高度而定,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
h=2~5m时,坠落半径R为2m;
h=5~15m时,坠落半径R为3m;
h=15~30m时,坠落半径R为4m;
h>30m时,坠落半径R为5m以上。
3、防护棚顶部采用50mm木脚手板紧密铺设,两侧沿架体封闭密目式安全网。
4、当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或使用竹笆脚手板等低强度材料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
五、楼梯口
1、楼梯口边需设防护栏杆两道,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2、楼梯顶部必须设置水平栏杆。
六、临边防护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以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6、临边的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竖杆组成,上杆离地面1~1.2m,下杆离地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7、临边的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为200mm的挡脚板。
第十四章 施工用电
一、外电防护
1、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见表1、表2)。
2、基坑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不得小于0.5m。
3、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或者与有关部门协商对线路采取停电、迁移等方式,确保用电安全。
4、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坚固、稳定,且重复接地保护。
5、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
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3、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5、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
6、TN 系统的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7、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 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
8、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9、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10、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
三、漏电断路器
1、施工现场临电工程必须达到二级漏电保护。
2、总配电箱内设总漏电断路器,开关箱内设置单机漏电断路器。
3、开关箱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4、总配电箱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但两者乘积不大于30mA﹒s。
5、漏电保护器每月用仪表测试,发现失灵、误动作及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6、非三相四线制用电设备不得使用三极四线漏电断路器。
7、漏电保护器应设在靠近负荷一侧,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8、特殊作业场所应使用防溅型漏电断路器。
9、从临时用电工程开始,每天配电箱内的漏电开关使用前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每10天对配电箱内的漏电开关进行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的测试并对供电线路进行巡视,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作好检测记录。
四、配电线路
1、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2、线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
3、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4、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
5、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并应按规定接用;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必须使用五芯电缆。
6、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7、电缆线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不得小于相线的50%。
8、室内及室外配电线路严禁使用花线、独股线和护套线进行明设。
五、配电箱与开关箱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确保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3、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
4、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5、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应有门、锁及防雨措施。
6、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
7、分配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
8、配电箱必须设置防护棚和防护栏。
9、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进出线应用PVC管或钢管套装防护。
六、手持式电动工具
1、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配备专用开关箱。
2、手持式电动工具电源线应使用橡胶铜芯电缆,不得有接头。
3、手持式电动工具电源线应接入开关箱内,不得与组合式插座连接。
4、金属外壳手持式电动工具保护零线不少于二处连接点,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5、开关箱与所控手持电动工具宜在同一操作水平面上,距离不超过30m。
6、严禁使用开关失灵、外壳破损及绝缘电阻值降低的手持式电动工具。
7、操作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七、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1、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2、备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
3、配电室应采取防止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
4、配电室应设置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
八、现场照明
1、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
2、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3、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
4、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
5、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6、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7、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8、施工照明必须设置漏电开关箱。
九、生活区照明
1、生活区照明需采用安全电压。
2、生活区用电线路不得与金属钢管、铁丝等直接绑扎。
3、生活区照明灯头、开关、插座等应完好无损,严禁带电部位外露。
4、 生活区用电线路总回路必须装设漏电断路器。
十、用电档案
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2、施工现场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
3、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应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4、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
5、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并应设专人管理。
第十五章 物料提升机
一、安全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
2、安全停层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定型化。
3、应安装上行程限位并灵敏可靠,安全越程不应小于3m。
4、安装高度超过30m 的物料提升机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及自动停层、语音影像信号监控装置。
5、最高极限限位起作用时,必须保证吊笼最高点与天梁滑轮最低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m。
二、防护设施
1、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
2、停层平台应能承受3kN/㎡的荷载,其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3、防护围栏高度不应小于1.8m,围栏立面可采用网板结构、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防护棚长度不应小于3m,宽度应大于吊笼宽度,顶部可采用厚度不小于50mm 的木板搭设。
5、平台门、吊笼门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定型化。
6、架体顶端距最高一组附墙架的距离不得大于6m。
三、吊篮与吊笼
1、物料提升机的吊篮与架体涂色应有明显区别。
2、物料提升机吊篮的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m的安全挡板或挡网。
3、物料提升机的吊笼应有安全门;吊笼升降通道周围应设防护围栏和围栏门。
四、附墙架与缆风绳
1、物料提升机的附墙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2、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物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
3、缆风绳设置的数量、位置、角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与地锚可靠连接。
4、安装高度超过30m 的物料提升机必须使用附墙架。
五、钢丝绳
1、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
2、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钢丝绳采用绳夹固定时,绳夹规格应与钢丝绳匹配,数量不少于3个,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滑鞍放在受力绳的一侧,不得正反交错设置绳卡。
4、当吊笼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钢丝绳严禁少于3圈。
5、钢丝绳应设置过路保护措施。
6、卷扬机卷筒边缘必须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的防护装置。
六、基础与导轨架
1、基础周边应设置排水设施。
2、导轨架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导轨架高度0.15%。
3、井架停层平台通道处的结构应采取加强措施。
七、动力与传动
1、卷扬机曳引机应安装牢固,当卷扬机卷筒与导轨底部导向轮的距离小于20倍卷筒宽度时,应设置排绳器。
2、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排列整齐。
3、滑轮与导轨架、吊笼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应与钢丝绳相匹配。
4、卷筒、滑轮应设置防止钢丝绳脱出装置。
5、当曳引钢丝绳为2根及以上时,应设置曳引力平衡装置。
八、通信装置
1、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通信装置。
2、通信装置应具有语音和影像显示功能。
九、卷扬机操作棚
1、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卷扬机操作棚。
2、卷扬机操作棚强度、操作空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避雷装置
1、当物料提升机未在其他防雷保护范围内时,应设置避雷装置。
2、防雷装置的接闪器(避雷针、应设置于其最顶端,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6mm,钢管直径不应小于25mm,长度应为1~2m,其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十一、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应持证上岗。
5、物料提升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7、新制作的物料提升机架体安装的垂直偏差,最大不应超过架体高度的1.5‰;多次使用的提升机安装的垂直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第十五 章施工升降机
一、安全装置
1、施工升降机应装有超载保护装置,该装置应对吊笼内,顶载荷有效。对销轴传感器超载保护装置还应加设防轴剪断保护措施。
2、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并应灵敏可靠,应在有效的标定期内使用(有效标定期为2年)。
3、对重钢丝绳应安装防松绳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4、吊笼的控制装置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的急停开关,任何时候均可切断控制电路停止吊笼运行。
5、底架应安装吊笼和对重缓冲器,缓冲器应符合规范要求。
二、限位装置
1、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极限开关并应灵敏可靠,切断的是主电路电源。
2、应安装自动复位型上、下限位开关并应灵敏可靠,且切断的是控制回路。
3、施工电梯上限位开关,其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触发限位开关后,留有的上部安全距离位1.8m 。
4、施工电梯下限位开关,其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下降时触发限位开关后,使吊笼制停,此时触板离下极限开关还有一定行程。
5、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安全越程不应小于0.15m 。
6、极限开关、限位开关应设置独立的触发元件。
7、吊笼门应安装机电联锁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8、吊笼顶窗应安装电气安全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三、防护设施
1、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安装地面防护围栏,防护围栏的安装高度、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围栏登机门应装有机械锁止装置和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登机门才能开启,且在开门后吊笼不能起动。
2、停层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
3、各停层平台应设置层门,层门安装和开启不得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层门密闭性和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上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其宽度应大于升降机机的最外部尺寸。防护棚可采用50mm厚木板架设或采用两层竹笆,上下竹笆层间距应不小于600mm 。
5、施工升降机吊笼顶部应有紧急出口,并配有专用扶梯,向外开启的活板门,门上应设有安全开关,当门打开时,吊笼不能启动。
四、附墙架
1、附墙架应采用配套标准产品,当附墙架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时,应对附墙架另行设计。
2、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3、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五、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1、对重钢丝绳绳数不得少于2根且应相互独立;每根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直径不应小于9mm 。
2、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钢丝绳的规格、固定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4、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5、对重重量、固定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6、对重两端应有滑靴或滚轮导向,并设有防脱轨保护装置。若对重使用填充物,应采取措施防止其窜动,并标明重量。
7、对重应按有关规定涂成警告色。
六、导轨架
1、导轨架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见表3)。
2、标准节的质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3、对重导轨应符合规范要求。
4、标准节连接螺栓使用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七、基础
1、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或楼面结构上,应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
2、排水措施得当,基础内不得有积水存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重复接地不大于10欧姆。
3、预埋件、尤其是基础垂直度、平面度不大于1/1000,安装预埋件时要采用可靠的保护措施,以防发生位置偏移。
八、电气安全
1、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见表4)。
2、施工升降机在其他避雷装置保护范围外应设置避雷装置。防雷装置的避雷针应设置于其最顶端,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6mm,钢管直径不应小于25mm,长度应为1~2m,其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3、施工升降机电气控制应有漏电保护,相序保护,失压,零位保护装置。
九、通信装置
1、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通信装置。
2、通信装置应安装楼层信号联络装置,并应清晰有效。
十、安拆与验收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应持证上岗。
5、施工升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7、施工升降机安装高度大于120m并超过建筑物高度时应安装空中障碍灯。
十一、使用
1、、施工升降机每班运行前,应试验并确认各限位装置,吊笼,围栏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应进行空载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2、施工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将吊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3、施工电梯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使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第十六章 塔式起重机
一、载荷限制装置
1)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上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方向的运动。
2)应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并应灵敏可靠。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下的额定值并小于该额定值的110%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作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二、行程限位装置
1、应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灵敏可靠。
2、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小车行程开关,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臂架幅度限制开关,并应灵敏可靠。
3、回转部分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回转限位器,防止电缆绞损。回转限位正反两个方向动作时,臂架旋转角度应不大于±540°。
4、行走式塔式起重机应安装行走限位器,并应灵敏可靠。
5、塔机臂架覆盖范围内有学校、医院、超市、居民房屋、繁华道路等人员密集区(包括施工现场的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应采取有效手段进行可靠的防护或在塔机本身加装工作空间限制器。
三、保护装置
1、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
2、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应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
3、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应安装风速仪,并应灵敏可靠。
4、对轨道运行的塔式起重机,每个运行方向应设置限位装置,其中包括限位开关、缓冲器和终端止挡装置。限位开关应保证开关动作后塔式起重机停车时其端部距缓冲器最小距离大于1m。
5、当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 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时,应安装障碍指示灯。
四、吊钩、滑轮、卷筒及钢丝绳
1、吊钩应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该装置表面与滑轮或卷筒侧板外缘的间隙不应超过钢丝绳的20%,装置可能与钢丝绳接触的表面不应有棱角;吊钩的磨损、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2、滑轮、卷筒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并应完整可靠,滑轮、卷筒的磨损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3、钢丝绳的磨损、变形、锈蚀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五、多塔作业
1、多塔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2、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1)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
(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六、顶升
1、系统检查液压系统,高低压油管不得接反,确保油压在设计值以内。溢流阀、节流阀、平衡阀的调整必须是专业人员操作。
2、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调整顶升部分重心位置,保证顶升套架各滚轮间隙一致。
3、顶升时回转机构必须制动。
4、吊装标准节时,必须按规定将塔身与回转下支座连接好,不能依靠顶升套架承受载荷。顶升横梁与塔身的支承必须牢靠,防脱装置要卡好。
5、塔机的塔身升降应在白天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夜晚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风力超过四级时不得顶升。
七、附着
1、当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产品说明书规定时,应安装附着装置。
2、当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产品说明书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
3、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应进行受力计算。
4、附着框安装必须在每个塔身节中部有水平腹杆出,上下偏移不超过200~300mm,偏角不超过正负5°。
5、附着前和附着后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在空载、风速不大于3m/s 状态下:
(1)独立状态塔身(或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对支承面的垂直度≤4‰;
(2)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对支承面的垂直度≤2‰。
八、基础与轨道
1、塔式起重机基础应按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检测和验收。
2、基础应设置排水措施。
3、路基箱或枕木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4、轨道铺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九、结构设施
1、主要结构件的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强螺栓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
十、电气安全
1、塔式起重机应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2、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见表5)。
3、为避免雷击,塔式起重机的主体结构、电机机座和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导线的金属保护管均应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采取多处重复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接地装置的选择和安装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4、电缆的使用及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一、安拆、验收与使用
1、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装、拆卸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
3、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
5、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应填写检查记录。
6、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7、塔机安拆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在大风,大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禁止作业。
第十七章 起重吊装
一、施工方案
1、起重吊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采用起重拔杆等非常规起重设备且单件起重量超过100kN 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起重机械
1、起重机械应按规定安装荷载限制器及行程限位装置
2、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应灵敏可靠。
(1)荷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5%时,限制器宜发出警报;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100%~110%时,限制器应切断起升动力主电路。
(2)行程限位装置:当吊钩、起重小车、起重臂等运行至限定位置时,触发限位开关制停。安全越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的规定。
3、起重拔杆组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4、起重拔杆组装后应进行验收,并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三、钢丝绳与地锚
1、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2、钢丝绳规格应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
3、吊钩、卷筒、滑轮磨损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
5、起重拔杆的缆风绳、地锚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索具
1、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15倍的绳径,且不应小于300mm。
2、当采用绳夹连接时,绳夹规格应与钢丝绳相匹配,绳夹数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3、索具安全系数应符合规范要求。
4、吊索规格应互相匹配,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五、作业环境
1、起重机行走、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当现场地面承载能力不满足规定时,可采用铺设路基箱等方式提高承载力。
2、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六、作业人员
1、起重机司机应持证上岗,操作证应与操作机型相符。
2、起重机作业应设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一人不得同时兼顾信号指挥和司索作业。
3、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七、起重吊装
1、当多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构件时,单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荷载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2、吊索系挂点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3、起重机作业时,任何人不应停留在起重臂下方,被吊物禁止从人的正上方通过。
4、起重机不应采用吊具载运人员。
5、当吊运易散落物件时,应使用专用吊笼。
八、高处作业
1、应按规定设置高处作业平台。
2、平台强度、护栏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且作业平台防护栏杆不应少于两道。
3、爬梯的强度、构造应符合规范要求。
4、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带悬挂点,并应高挂低用。
九、构件码放
1、构件码放荷载应在作业面承载能力允许范围内。
2、构件码放高度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3、大型构件码放应有保证稳定的措施。
十、警戒监护
1、应按规定设置作业警戒区。
2、警戒区应设专人监护。
第十八章 施工机具作业
一、平刨
1、平刨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平刨应设置护手及防护罩等安全装置。
3、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平刨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5、不得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6、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刃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跨越刨刃进行刨削。
7、刨料时严禁将手按在节疤上送料。
二、圆盘锯
1、圆盘锯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圆盘锯应设置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
3、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圆盘锯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5、不得使用同台电机驱动多种刃具、钻具的多功能木工机具。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离心力方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
7、启动后,当转速正常在,方可进行锯料,送料进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三、手持电动工具
1、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2、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3、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应保持出厂状态,不得接长使用。
4、手持电动工具的软电缆不允许接长使用,必要时应使用移动配电箱。
四、钢筋机械
1、钢筋机械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钢筋加工区应搭设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4、对焊机作业应设置防火花飞溅的隔热设施。
5、钢筋冷拉作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
6、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7)钢筋切割机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断;切料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切断短料时手和切刀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0mm以上,400mm的钢筋,不允许送入切断机断料。
8、使用钢筋切割机时,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的钢筋;一次切断多根钢筋时,总截面积应在规定范围。
五、电焊机
1、电焊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电焊机应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并应穿管保护。
5、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6、电焊机应设置防雨罩,接线柱应设置防护罩。
7、焊接用的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能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8、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9、雨天不得露天焊接,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胶鞋。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它绝缘材料。
六、搅拌机
1、搅拌机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3、离合器、制动器应灵敏有效,料斗钢丝绳的磨损、锈蚀、变形量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4、料斗应设置安全挂钩或止挡装置,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5、搅拌机应按规定设置作业棚,并应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
七、气瓶
1、气瓶使用时必须安装减压器,乙炔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并应灵敏可靠。
2、气瓶间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与明火安全全距离不应小于10m。
3、乙炔瓶要求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4、乙炔气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气流不超过1.5~2.0m3/h。
5、气瓶应设置防震圈、防护帽,并应按规定存放。
八、翻斗车
1、翻斗车制动、转向装置应灵敏可靠。
2、司机应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行车时车斗内不得载人。
3、车斗内严禁载人。
九、潜水泵
1、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开关箱中应安装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 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2、负荷线应采用专用防水橡皮电缆,不得有接头。
十、振捣器
1、振捣器作业时应使用移动配电箱、电缆线长度不应超过30m。
2、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并应安装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 动作时间小于0.1s 的漏电保护器。
3、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
十一、桩工机械
1、桩工机械安装完毕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2、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桩工机械应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并应灵敏可靠。
4、机械作业区域地面承载力应符合机械说明书要求。
5、机械与输电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现行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规定。
第十九章 防火安全措施
一、消防制度
1、编制施工现场防火专项方案
2、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确定个工作点的防火负责人
3、编制消防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形成文字和影视资料
4、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形成书面资料、图片记录;凡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整改后进行验证,消除事故隐患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7、设专人定期检查、管理灭火器具,绘制消防设施、器材布置平面图,做好消防安全台帐,如实反映现场消防管理状况
8、办公区、职工宿舍,每100m2配备2只10L干粉灭火器。大型临建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配置消防池、黄沙池、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二、消防管理
1、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消防平面布置图,图上明确标出灭火器、消防栓的位置。
2、仓库等危险区域的周围必须舍友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m,通道上不得堆放物料、机械,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仓库等危险区域的周围应当配置灭火水源、灭火去、消防水桶、消防沙、铁锹、火钩等消防器材;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氧气、乙炔存放点等每25m2配1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重点防火部位应制定防火责任人,防火警示标志齐全,防火责任标识应明确防火责任人姓名、电话。
5、临时房屋等设施必须符合消防要求,办公室、宿舍出入通道必须畅通,精致室内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6、乙炔、氧气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两瓶质检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m。
三、动火审批
1、动火必须由消防第一责任人审批,消防部门备案。并说明用明火时间、部位、动火原因和动火前的防范准备工作,经批准人检查防火措施和安全交底落实后,签发动火证后方可动用明火。
2、动用明火作业时间审批期限为一天,一张动火证只能使用一个动火部位,如超出审批期限或更换明火作业部位须重新审批。
3、明火作业的班组要有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批准人,要做好防火安全交底,并在安全台帐中作好记录。
4、动用明火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工人作业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一份交工地消防保卫部门存档。
四、明火作业
1、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上岗证。操作时严格遵守安全防火操作规范,并落实好明火作业现场的防火措施,清除动用明火部位四周可燃物。
2、监火人员在明火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动火部位,并时刻保持警惕,有特殊情况要离开需指定代替人员,并交待清楚防火注意事项。
五、电器防火
1、电气操作人员要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多股导线要用端子并涮锡后再与设备连接,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2、加强检查巡视,防止出现线路接地短路及绝缘强度降低。线路与设备的压线端应牢固可靠,防止电弧闪烁及接触不实而产生高温高热。
3、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工人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和电褥子,室内采用低压36V照明,导线保护管采用钢导管。
5、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的仓库内,照明线要穿保护,库内要采用防爆灯具,开关应设在库外。
6、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箱门应齐全、配锁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7、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从一级配电箱总电源的上口接引。
六、仓库管理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2、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3、工棚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可燃材料,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防火措施。
4、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5、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设在地势低处。
表1 在建工程及脚手架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 <1 | 1~10 | 35~110 | 220 | 330~500 |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 4.0 | 6.0 | 8.0 | 10 | 15 |
表2 起重机械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为
电压(KV) | <1 | 10 | 35 | 110 | 220 | 330 | 500 |
垂直方向安全距离(m) | 1.5 | 3.0 | 4.0 | 5.0 | 6.0 | 7.0 | 8.5 |
水平方向安全距离(m) | 1.5 | 2.0 | 3.5 | 4.0 | 6.0 | 7.0 | 8.5 |
表3 施工升降机安装垂直度偏差
导轨架假设高度(m) | <70 | 70~100 | 100~150 | 150~200 | >200 |
垂直度偏差(mm) | 不大于导轨假设高度的1‰ | ≤70 | ≤90 | ≤110 | ≤130 |
表4 施工升降机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kv) | <1 | 1~10 | 35~110 | 220 | 330~500 |
安全距离(m) | 4 | 6 | 8 | 10 | 15 |
表5 塔式起重机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 <1 | 1~15 | 20~40 | 60~110 | 220 |
垂直方向安全距离(m) | 1.5 | 3.0 | 4.0 | 5.0 | 6.0 |
水平方向安全距离(m) | 1.0 | 1.5 | 2.0 | 4.0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