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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业防护专项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30日

一、 编制依据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切实落实,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要求,编制的交叉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 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Xx
             2.2、工程简况
        xx
        三、 交叉施工的主要特点及事故隐患的分布
        交叉作业施工是一个技术复杂、隐患众多、事故多发的地段。其特点是:
        (1)交叉作业的形式多样,其结构、外形多变,施工方法必将随之改变。
        (2)位置固定,生产活动都是围绕着建筑物、构造物来进行的,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机具进行作业,而且各种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多要随着施工的进行不停地流动。作业条件随之变换,不安全因素随时可能出现。
        (3)点多、面广、施工流动性大,这给施工管理增加了困难。
        (4)交叉作业处在高、大、深,露天高空作业多,施工周期长,施工人员在室外露天作业,工作条件差危险因素多。
        四、 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交叉作业的情况下,应对危险作业范围予以明确,并做出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作业的范围、作业程序、人员配合的问题、危险点的情况及其它安全注意事项。
        (2)当交叉作业过程中出现模板拆除、脚手架拆除等作业时,还应该对危险作业范围牵拉警戒线、立警示标志标牌,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3)交叉作业过程中应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统一协调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情况发生。
        (4)作业过程中,各层间出现上下交叉作业时,不能在同一垂直方向上进行操作,下层的作业位置必须在上层高度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外。
        (5)当下层作业位置在上层高度可能坠落的范围半径之内时,则应在上下作业层之间设置隔离层,隔离层应采用木脚手板或其它坚固材料搭设,必须保证上层作业面坠落的物体不能击穿此隔离层,隔离层的搭设、支护应牢靠,在外力突然作用时不至于垮塌,且其高度不影响下层作业的高度范围。
        (6)各交叉作业层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紧帽绳,存在 高处坠落危险的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7)各层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各层的指挥号令不能相互影响,造成混淆,作业人员应随时保持警惕,对意外情况应能及时作出判断和反应。
        (8)上层作业时,不能随意向下方丢弃杂物、构件,应在集中的地方堆放杂物,并及时清运处理,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物料袋或塑料小胶桶,以便零散物件随身带走。
        (9)上层有起重作业时,起吊物件必须绑扎固定,必要时以绳索予以固定牵引,防止随风摇摆,碰撞其它固定构件,严格遵守起重作业操作规程,起重物件严禁越过下层作业人员头顶。
        (10)遇到6级以上大风、雨雪天气、浓雾、能见度不良等情况时,严禁进行立体交叉作业。
        五、 实现安全目标的保证措施
        5.1、安全目标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施工安全的规范、规程和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严厉的防范措施,预防为主。
        安全目标是: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
        杜绝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机械设备事故。
        三级安全教育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事故机具及配件进场验收及能力鉴定率100%。
        作业人员安全帽、安全带佩戴率100%。
        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率100%。
        特种设备安装、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安装及施工机具安装验收合格率100%。
        克服习惯性违章。
        5.2、组织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安全生产副经理主抓安全工作。经理部设立单独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作业队及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
        组  长:项目经理
        副 组 长:生产经理、总工
        组  员:项目各部门人员。
        深化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干部不许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作业。电工、架子工、质检员、安全员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劳动局等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调换工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作业制度和防护措施。建立以各类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奖罚细则,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整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使全体施工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搞好文明施工。施工中严肃施工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科学的管理、先进的技术、可靠的防护设施上,做到文明施工,有条不紊。
        六、 高空作业及建筑施工专项安全保证措施
        6.1、高空作业的安全保证措施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必脏病、贫血、癫痫病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常用的工具应系在身上。所需材料或其他工具必须用牢固结实的绳索传递,禁止用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
        (3)凡2m以上悬空和无平台处作业要佩带安全带,挂妥安全带钩。有平台的要安装好防护栏杆和安全网,防止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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