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为加强北京国际财源中心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保障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安全,我司特编制塔吊专项安全方案。针对塔吊使用过程中易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应采取哪些措施,如何有效的加强监督,均做了详细的说明,该方案体现了对施工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从而起到预防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目的。
二、塔吊作业时对塔司、指挥人员责任、要求:
司机必须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
1.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 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3. 信号不清楚不准吊。
4. 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 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 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 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 零小物无容器不准吊。
9. 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10.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三、塔机检查维护保养:
1.机组人员负责对塔机进行日常检查和保养。每天应对塔机进行1次检查,检查重点为结构及连接紧固、钢丝绳、吊钩、滑轮、电气控制系统、安全限位装置以及起升、回转、变幅机构。检查确认塔机无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后方可进行作业。
2.操作者进行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塔机存在的问题告知接班人。交接班双方应采取措施,排除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使塔机能安全工作。每次交接班时,双方应将交接班情况记录在《塔机运转记录》上,并签字确认。每天工作结束后,操作者应将塔机运转台时等情况记录在《塔机运转记录》上。
3.根据检查情况及说明书要求,操作者应及时对塔机各部位轴承、齿轮箱以及钢丝绳等部位进行润滑保养,做好清洁、润滑、防锈、紧固、调整十字作业,尤其要做好平衡臂配重的紧固。当发现问题时,机长应立即处理,或向现场管理员和本公司领导汇报处理。塔机安全隐患和技术故障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每次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机组人员应及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4.现场塔机管理员应组织各塔机租赁公司的管理人员每月对塔机进行1次全面检查,填写《塔机安全检查记录表》。当检查发现塔机存在隐患和故障时,塔机管理员应督促租赁公司及时进行整改。租赁公司及机组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做好塔机安全工作。
四、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4.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碰撞
此部位的防碰撞,塔吊在现场的定位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可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塔吊定位必须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吊臂长2米以上,方能确保不发生此部位防碰撞,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的规定。本工程中3台塔吊的定位,可以满足以上要求。
4.2、塔吊在垂直方向的碰撞
4.2.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碰撞
因施工需要,塔吊会出现交叉作业区,当相交的两台塔吊在同一区域施工时,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尽量避免或减少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项目必须配备有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工,塔吊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作业时,时刻关注本塔吊及相关的塔吊,确保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另外,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4.2.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碰撞
相邻塔吊的作业面交叉处,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项目需综合考虑各种塔吊的尺寸及各塔吊基础的高度,排定各塔吊安装高度,具体高度参考本方案前面所述,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4.2.3起重臂及下垂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的碰撞
塔吊应有足够的施工高度,充分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4.3、群塔施工中应遵循的原则
4.3.1低塔让高塔原则:一般情况下,主要位置的塔吊、施工繁忙的塔吊应安装的较高,次要位置的塔吊安装的较低,施工中,低位塔吊应关注相关的高位塔吊运行请况,在查明情况后再进行动作。
4.3.2后塔让先塔原则:塔吊同时在交叉作业区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应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
4.3.3动塔让静塔原则:塔吊在交叉作业区施工时,有动作的塔吊应避让正停在某位置施工的塔吊。
4.3.4荷重先行原则:两塔同时施工在交叉作业区时,无吊载的塔吊应避让有吊载的塔吊,吊载较轻或所吊构件较小的塔吊应避让吊载较重或吊物尺寸较大的塔吊。
4.3.5客塔让主塔原则:在明确划分施工区域后,闯入非本塔吊施工区域的塔吊应主动避让,该区域塔吊。
4.4、群塔施工中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4.4.1突然断电情况下: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塔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4.4.2夜间施工情况下:
夜间施工必须保证灯光明亮,塔司能够清楚看到吊物,并与信号工保持联系畅通,并且信号工必须时刻注意吊物与建筑之间和塔吊与塔吊之间的关系,避免碰撞。
4.4.3大风大雨情况下: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雨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4.4.4塔吊临街情况下:
1#塔吊临近西侧涉外公寓,在塔吊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塔吊起重臂与该公寓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塔吊停置,塔上无操作人员的情况下,应将塔吊回转锁住并拉设地锚,将塔吊起重臂锁定在南北方向。
1#塔吊的日常检查、检修时,塔吊起重臂需锁定在南北方向,保证塔吊整机处于施工红线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