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委会11月8日发布《江苏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影响重大的较大事故今后将被挂牌督办。
办法规定,只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将列入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范围:一次死亡3—9人的生产经营单位较大事故;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内河(湖)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水上事故;社会影响重大事故;国家领导、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批示要求督办的事故。
列入挂牌督办后,省安委会将向市级人民政府下达督办通知书,并在省主流媒体或者政府网站、省安监局政府网站公布挂牌督办信息。市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挂牌督办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督办事项,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