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2.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闭阀门的扳手上不得沾染油脂。
3.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强阳光下暴晒。严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车直接运氧气瓶或乙炔瓶。
4.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氧气胶管为红色。
5.氧气瓶与乙炔瓶储存和使用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割炬(焊炬)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6.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先关乙炔阀,后关闭氧气阀。
7.工作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氧气自动跑尽,再进行拆卸修理。
8.氧气胶管,外径18毫米,应能承受20千克气压,各项性能应符合GB2550-81《氧气胶管》的规定;乙炔胶管,外径16毫米,应能承受5千克气压,各项性能应符合GB2551-81《乙炔胶管》的规定。
9.使用中,氧气胶管着火时不得拆弯胶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气。乙炔胶管着火时,应先熄灭炬火,可用胳膊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10.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1.不得将胶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胶管上,更不得将胶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胶管经过车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2.氧气瓶使用时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须立放使用。立放的氧气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
13.不得将胶管背在背上操作。割(焊)炬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14.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氧气瓶、乙炔瓶,拆下氧气表、乙炔表,拧上气瓶安全帽;并将胶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的地方,减压阀和气压表应放在工具箱内;认真检查操作地点及周围,确定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