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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2月13日

  4.6.6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辩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4.6.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4.7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4.7.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4.7.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4.7.3要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和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4.7.4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4.7.5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应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4.7.6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4.7.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4.8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4.9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4.10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11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应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5.相关文件

  5.1《HG 23017-1999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6.相关记录

  动土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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