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要求
加油站应按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建成后经验收合格,并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方可投入经营。
2 卸油作业
2.1 基本要求
2.1.1 应具备密闭卸油的条件。
2.1.2 防静电接地设施完好。
2.1.3 油罐车车辆正常,防火防静电设施完备。
2.1.4 卸油作业所需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2.1.5 雷雨期间不得进行卸油作业。
2.2卸油
2.2.1油罐车进、出加油站或倒车时,应由加油站人员引导、指挥。
2.2.2油罐车应停放于卸油专用区,熄火并拉上手剎车、于车轮处放置轮挡;并使车头向外,以利紧急事故发生时,可迅速驶离。
2.2.3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和油罐车驾驶员不应离开作业现场,打雷时应停止卸油作业。
2.2.4向地下罐注油时,与该罐连接的给油设备应停止使用。卸油前应检查油罐的存油量,以防灌油时溢油。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2.2.5卸油作业中,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监视,并禁止车辆及非工作人员进入卸油区。
2.2.6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2.2.7油罐车进站后,卸油人员应立即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油罐车的排气管应安装防火罩。检查合格后,引导油罐车进入卸油现场,应先接妥静电接地线夹头接线并确实接触。
2.2.8油罐车熄火并静置15min后,卸油员按工艺流程连接卸油管及油气回收管及接头,将接头结合紧密,保持卸油管自然弯曲;经计量后准备接卸;按规定在卸油位置上风处摆放干粉灭火器。
2.2.9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
2.2.10油罐车驾驶员缓慢开启卸油阀卸油。卸油员集中精力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
2.2.11卸油时严格控制油的流速,在油面淹没进油管口200mm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正常卸油时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以防产生静电。
2.2.12卸油完毕,油罐车驾驶员应关闭卸油阀;卸油员应先拆卸油管与油罐车连接端头,并将卸油管抬高使管内油料流入油罐内并防止溅出。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导线。收存卸油管、油气回收管时不可拋摔,以防接头变形。
2.2.13卸油完毕罐车静置5min后,卸油员引导油罐车启车、离站,清理卸油现场,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
2.2.14待罐内油面静止平稳后,通知加油员开机加油。
2.2.15卸油时若发生油料溅溢时, 应立即停止卸油并立即处理。
2.2.16卸油时如发生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破坏事故和伤亡事故等重大事故,应立即停止卸油作业,同时应将油罐车驶离加油站。
2.2.17在卸油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对器具要轻拿轻放,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
2.2.18卸油口未使用时应加锁。
3加油作业
3.1基本要求
3.1.1加油机运转时,电机和泵温度应保持正常,计量器和泵的轴封应无明显泄露,汽油加油流量不应大于60L/min。
3.1.2加油机机件应保持性能良好,油气分离器及过滤器应保持功能正常,排气管应畅通、无损,泵安全阀应保持压力正常。加油员在使用加油机前,应检查加油机运转是否正常及有无渗漏油品现象,并要保持加油机的整洁。
3.1.3加油岛上不得放置收录音机,电扇、延长线、冷藏设备等一般电器设备及其他杂物。
3.1.4有加油车辆进站时,加油人员应站在加油岛上以防被撞,作业人员避免穿过两车中间。
3.1.5客车进站加油时不得载有乘客。
3.1.6禁止使用绝缘性容器加注汽油、煤油等。
3.2加油
3.2.1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当进站加油车停稳,发动机熄火后,方可打开油箱盖,加油前加油机计数器回零后,启动加油机开始加油
3.2.2加油作业应由加油员操作,不得由顾客自行处置。
3.2.3加油时应避免油料溅出,尤其机车加油时应特别注意不可溅出油料溅及高温引擎及排气管。
3.2.4加油时若有油料溢出,应立即擦拭,含有油污布料应妥善收存有盖容器中。
3.2.5加完油后,应立即将加油枪拉出,以防被拖走。
3.2.6加油前及加油后应保持橡皮管放置于加油机上,防止被车辆压坏。
3.2.7当加油、结算等程序完成后,应及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3.2.8站内有人吸烟或使用移动电话时,应立即停止加油。
3.2.9摩托车加油后,应用人力将摩托车推离加油岛4.5m后,方可启动。
3.2.10加油站上空有高强闪电或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油作业,采取防护措施。
4 油罐计量
4.1夜间量测油罐时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4.2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
4.3卸油后,待稳油15min后方可计量。
4.4进行油品采样、计量和测温时,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得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得大于1m/s。
5设备使用、维护、检修的安全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 维护、检修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5.1.2进加油站区域内各类作业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袜;严禁穿带铁钉的鞋。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5.1.3严禁在加油站吸烟及用明火照明。
5.1.4机械转动部件应保证润滑良好,及时加油并经常清除可燃污垢;
5.1.5输送可燃液体的管道,应定期进行耐压试验;
5.1.6维修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5.1.7定时检测地下油罐泄漏和人孔阴井油气浓度,确认无油料溢出。
5.1.8人孔阴井内部不得积水或锈蚀,清除阴井内积水时,需使用防爆型电动设备或以手动为原则。
5.2清洗油罐
5.2.1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装运不同油品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清罐时必须按清罐安全要求进行,以防发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5.2.2油罐清洗,应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公司依相关规定作业,清洗公司专门须指定并设置现场安全主管于现场指挥监督作业。
5.2.3加油站地下油罐以密闭机械清洗为原则,动力机械以采取气动式为原则,若采用电气机具则应为防爆型式并实施接地。
5.2.4清洗油罐所用的手持工具应为无火花安全工具,和全棉清洁用具。
5.2.5清罐油罐处,须设置施工标识,并严禁无关人员接近。
5.2.6油罐清洗时应随时注意并测试油罐内、外油气浓度及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
5.2.7油罐清洗后之残渣,应依废弃物清理法规处理。
5.2.8油罐清洗作业期间,值班站长须在现场监督清洗作业过程。
5.2.9油罐清洗后,值班站长应立即检查所有部件已回复正常状态。
5.3加油机维修
5.3.1加油机维修之前要切断电源,摘下皮带轮上的皮带。若所修的部位需要放油时,必须用容器收集燃油,防止燃油泄漏。
5.3.2所需工具须摆放整齐,严禁乱放乱摔。
5.3.3在维修加油机时,要注意不要划伤各金属零件、密封件及密封结合面,以免造成泄漏。在复装前,须将各零部件清洗干净,以免损伤部件。
5.3.4在维修电器设备之后,要仔细检查线路,防止接错。
5.3.5加油机、加油岛被进站车辆撞击后,应立即关闭电源进行检查,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检修。
5.4 动火作业
5.4.1在加油站区域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前,应经本单位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