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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4月17日

1、充装前的气瓶检验

1.1气瓶在充装前,应由经省级培训合格的气瓶充装前检验合,并在气瓶上粘贴充装前检验合格证方可充装。

1.2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不得充装:

1.2.1非国家批准的定点厂所制造的气瓶;

1.2.2非省级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气瓶检验单位所检验或检验有效期限已过的气瓶;

1.2.3瓶阀、防震圈等到安全附件损坏、不全或瓶阀材质不符合规定的气瓶;

1.2.4瓶内无剩余气体的;

1.2.5公称工作压力小于15MPa;

1.2.6气瓶直立不稳,不能保证安全充装的;

1.3下列情况的气瓶应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1.3.1无法对瓶内原装气体作定性鉴别的无余气的气瓶:

1.3.2发现外来气瓶以次充好、以低压废瓶充当高压瓶等到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明气瓶的来瓶单位报告厂长和技术负责人,予以追查处理,必要时报告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

2、充装

2.1气瓶的充装压力,应根据不同的温度选取,且不得超过气瓶最高使用温度下的最高允许压力。

在不同温度下的充装压力值,可按GB14194-1993《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执行。

2.2充装系统所用的压力表,其精度不得低于1.5级,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50毫米。

2.3充装系统所用的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专业计量部门校验。

2.4当瓶内充装压力达到最高充装压力的1/3以上时,应用手或仪器探测瓶体温度是否大体一致;检查接头是否有泄漏现象;检查瓶内是否有异常声响或出现其它反常情况,若有上述异常应及时查出原因,进行处理。

2.5氧气充装时,应确定专人对充装程式序进行检查及处理,充装完毕,充装责任人必须在钢瓶上粘贴符合GB16807-1997《气瓶警示标签》和标注有充装日期和班次的产品合格证。

2.6充装后的气瓶,应由充装者对其逐只检查和进行密封性试验,检查内容有:

2.6.1瓶内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

2.6.2用皂液涂于瓶阀出口、瓶脖及其它密封部,观察有无泄漏,如有泄漏及时处理。

2.6.3观察充装后气瓶有无鼓包、变形或其他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和问题。

3、安全操作要点

3.1在充装使用的气瓶,必须是经持证的检验员检验合格并在钢瓶上粘贴“充装前检验合格”的合格证的钢瓶,否则不准充装。

3.2严格控制充装时间,从开始到结束不得少于30分钟。

3.3当充装压力达5MPa时,不允许再插入或更换少数空瓶充装。

3.4当充装压力达10Mpa发生泄漏时,不得敲击充装夹具,应关闭充装阀门再进行处理。

3.5及时填写充装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充装日期、班次、充装压力、充装起止时间、充装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等。

3.6充装后瓶装氧,按10%比例进行压力抽测,不能满足出厂要求的及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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