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为七天,如超过此期限,使用单位就按照电气安装规程正式安装,并拆除临时线。
2 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原因如是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负责。
3 装置临时线的安全要求
1)装置临时线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户外不得低于3.5m,架设时需设用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挂线;
2)全部临时装置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须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4)分线路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法并用胶布包好;
5)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橡胶软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上要装防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6)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O.3m以外,与道路交叉处高度不低于6m。
4 本规程所指的临时线是电压在380V以下所接用的临时电力、照明、试验线路且使用期不超过七天的临时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