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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控硅充电设备及(牵引用铅酸)蓄电池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3月25日

   1. 操作者必须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本机床的结构,工作原理,主要零部件的作用.掌握有关操作规程.严禁超性能使用.
     2. 充电设备的使用应注意:
         - 充电设备应放置在无强烈振动及爆炸危险的环境中, 且介质中无足以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及导电尘埃的地方,尤其不能和蓄电池放在同一室内使用.
         - 充电时, 应按照说明书要求的顺序及注意事项进行.
         - 定期润滑通风机.
     3. 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清洁.在充电完毕旋上液孔塞后,可用蘸有5%的氢氧化铵溶液或3%碳酸钠溶液的抹布擦去蓄电池外部溶液,再用清水冲净,然后用净布擦干.注意在清理过程中,绝不能使上述溶液侵入蓄电池内部,以免促使极板损坏.
     4. 经清洁处理的蓄电池,在极柱的极柱帽的表面上,应涂以一薄层凡士林以防止松动情况下发生高热,损坏极柱及发生火花,造成氢气爆炸.
     5. 蓄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不应过充电(电解液密度已达1.270以上时)或过放电(放电至单体蓄电池之电压降至1.70V仍继续放电).
     6. 为了保持蓄电池的使用寿命,避免过放电,最好放电终止电压不低于1.80V时,即进行充电.
     7. 装置或移动蓄电池时, 不可倾斜钳拎极柱,不得在地上拖移,防止蓄电池槽和封口剂破裂.
     8. 蓄电池在使用期间,应经常检查液孔塞有否阻塞, 须保持气体畅通.
     9. 蓄电池组在充电时,如有个别蓄电池的电压及电解液密度上升、气泡的生成等现象有较大差异时,应立即检查不正常的原因,并加以消除。必要时单独处理后,方可并入蓄电池组内使用.
    10. 在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得高于50°C,如超过50°C时应以人工冷却或减小充电电流值,如温度仍不下降时,可暂停充电,但暂停充电时间不宜过久.
    11. 由于充电,电解液内水分蒸发而使液面下降,故平时只宜添加纯水以调整液面高度切不可添加硫酸溶液,以免极板引起硫酸化.
    12. 在充电过程中,蓄电池内放出氢气,而空气中含有4%氢气时,就有爆炸危险.故充电室必须通风良好,室内不许吸烟或有其它明火,以防引起爆炸.
    13. 在同一充电室内,禁止同时使用酸性或碱性蓄电池.
    14. 不可将金属或其它物件放在蓄电池上,以防短路引起燃烧、爆炸和损坏蓄电池.并必须防止金属或其它有害物质掉入蓄电池内部.
    15. 蓄电池如在寒冷地区使用,电解液密度可提高到1.28±0.01; 蓄电池在冲足电的情况下,且擦净表面酸液保存. 蓄电池放电至端电压1.85V时应立即进行充电.
    16. 已经使用过并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贮存期间,每隔一个月必须用经常充电第二阶段的电流制充到冒升剧烈气泡为止,以补充蓄电池的自放电和防止极板的硫化. 在贮存达三个月时,需作一次5小时率的全放全充工作.
    17. 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时需进行均衡充电:
    - 正常使用的蓄电池每月一次(即约使用30次左右).
    - 放电终止电压下降至1.5V或经常低于终止低于0.15V三次或以上者.
    - 放电后经24h以上未充电的.
    - 放电电流值大于规定值达20%时.
    - 经常充电不足或发现充放电时电压和电解液密度不均衡时.
    - 蓄电池内落入为害不大的杂质或极板自蓄电池内取出至负极板与空气接触发热者.
    18.均衡充电、极板硫酸化以后的处理、反极的现象及其处理方法必须按说明书
         要求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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