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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15日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见附录篇内的、常用起重钢丝绳,链条使用标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截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应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一人)指挥,其它人只能协助传递信息,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挂钩工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钩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钩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钩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钩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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