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不闲聊干私活,不饮酒打牌。在厂区内外进行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确保工厂安全。
2、当班时如发生火警、失窃及其他事故,应采取适当措施及时处置,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或公安部门报告。
3、外单位人员来厂联系工作,须出示介绍信或工作证,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厂。来厂探亲访友,只准在传达室见面,不准在车间接待。
4、产品和物资出厂,一律凭出门证才能放行,无出厂证明的有权扣留,并报告厂部处理。
5、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值班人员应认真进行检查,自行车进出厂门一律下车推进自行车棚停放。
6、职工迟到、早退要自觉签字,不签字的门卫人员应督促执行,拒不执行的要记录好汇报厂部,并做好各种台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