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潜水员应身体健康满足潜水工作条件要求,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方能上岗作业。新从事潜水作业时宜有经验的潜水工指导、监护。
2 潜水作业前应对潜水衣具、加压系统、通讯设备、水下作业工具、减压设备、修理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深水作业时应由医生到场监护,并准备实施医疗保障。
3 潜水员着装后,应经检查合格方能下水。
4潜水作业时,应专人指挥,并按规定配备信号员、记时员、电话员等,各相关人员不得离岗。
5 严格遵守入水规定。潜水员应沿潜水梯逐级入水,再沿入水绳下潜,严禁直接跳入水中。
6 下潜速度应不超过5—10 m/min.在下潜过程中如有受压情况,应停止下潜和排气,并增大供气量(但应防止克气太多发生漂浮).待压力平衡后,再继续下潜。
7 潜水员在水下作业时,潜水服内应保持一定的气垫。一般以领盘刚托高双肩为宜。
8 潜水员在多岩石、高低悬殊或有断层的河床上以及急流段行动时,应谨慎小心,并将情况通知水面人员,以引起注意。
9 潜水员上升水面时必须按规定逐级减压。如遇上升水面过程中不能逐级减压时,浮出永面后应立即进入减压箱或减压室实施减压。
10 及时处理意外事故。潜水员在水下如发生排气阔损坏或潜水衣破裂,水面应大量供气,与此同时潜水员应立即上升出永并采取减压措施。如固故发生供气中断,潜水员应停止排气,立即出水,进行预防性加压处理。永面人员应密切注意潜水员水下信号,以便发生意外时立即予以援救。
11 及时处理浮漂a潜水员在下潜或作业行动中炭生浮漂,应沉着镇定,通过排气阀不断排气,同时通知信号员收紧信号绳严禁屏气。水面人员得到潜水员漂浮信息时,应减少供气量,牧紧信号绳和软管,帮助潜水员排气时,应保留一定的正浮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