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配合工的使用及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配合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意识,遵守安全管理
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作业。
二、站、队单位生产一线对配合工必须规范管理,经事业部人劳处批准,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与配合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三、配合工必须身体健康,无职业病、传染病、精神病、残疾等疾病,严禁疲劳作业。
四、必须按规定给配合工配备劳动保护品,购买工伤保险,对配合工在生产中健康和安全负责。
五、对配合工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的内容包括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劳动保护的正确使用等。教育配合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作业。
六、配合工必须对出站的每车混凝土进行坍落度目测,并做好坍落度目测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混凝土罐车进站接料必须冲洗接料梭槽;每天按时清理主机罐内和放料口的混凝土积块,认真阅读入罐交底并完成签字手续,确保作业安全;
七、配合机器故障的修理工作时,各单位设备主办要对配合工进行维修前安全教育,确保维修安全。
八、配合工上罐顶作业、入主机清扫等危险作业时,严格遵守《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九、配合工对砂石仓的清扫时;严格遵守《搅拌站沙石料仓安全管理规定》。
十、配合工原则上不准在斜皮带工作时,对皮带周围支架进行清理工作,如确实要进行清理,必须戴好防护措施,并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
十一、配合工必须在洗砂机停止工作时,进行清理,并严格按照洗砂机的操作规程对混凝土余料进行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