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警时气体灭火设备操作程序
发现报警后,根据消防中心火灾联动柜显示的楼层及报警的房间号,值班人员应直接到达现场了解情况,确认火灾后,根据火灾的严重性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若火灾初起时应立即使用灭火器等进行灭火,若为严重火灾时应启动气体灭火设备进行灭火并通知现场人员撤离。在启动气体灭火设备时,首先拔出氮气启动气瓶的安全插销,然后进入灭火状态。若为误报警(即系统误动作或人为因素引起的报警),应到值班室火灾报警控制屏处进行复位(在控制屏按下“RESET(复位)”按钮),如果无法恢复正常状态,应先进行消音,然后立即通知专业保养单位进行处理。
二、严重火灾时气体灭火设备操作程序
1、自动启动:将报警灭火控制盘上控制方式选择键转到“自动”状态下,灭火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当防护区发生火情,感温、感烟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通过报警灭火控制盘的逻辑分析后,即发出声光复合报警信号,同时发出联动指令,关闭联锁设备,经过30秒延时时间,发出灭火指令,打开启动阀释放启动气体,启动气体通过管道打开相应的选择阀和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2、电气手动控制:将气体灭火控制盘上控制方式选择键转到“手动”状态下,灭火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当防护区发生火情,可按下现场的“紧急释放手钮”或按下控制盘上的“电容器室释放按钮”,即可按规定程序启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在自动控制状态,仍可实现电气手动控制。
3、机械应急手动控制:当保护区发生火情,控制器不能发出灭火指令时,应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现场,关闭联动设备,然后拔出相应电磁阀上的安全插销,用力按下按钮即可打开启动阀,释放启动气体,即可打开选择阀、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4、当发生火灾警报,在延时时间内发现有异常情况,不需要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时,可按下报警灭火控制器中的“气体停止”按钮或按下现场的“紧急停止按钮“,即可阻止控制灭火指令的发出。
三、注意事项
1、进行灭火时,必须首先拔出氮气启动气瓶的安全插销,再进入灭火状态。
2、严重火灾时利用气体灭火设备进行灭火的操作顺序必须按照首先进入自动状态,使系统自动启动,若自动启动出现故障时,方可进入电气手动控制灭火状态,若灭火状态出现故障时,方可采用状态进行灭火。
3、利用电气手动控制与机械应急手动控制进行灭火时,都必须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并应核对进行灭火的防火分区是
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