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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31日

  3.9.4不得以反行程加工工件。

  3.9.5当用溜板送料时,应注意工件是否紧固在溜板上。

  3.9.6加工长料时,多余部分应用支架支撑。

  3.10木磨光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10.1不允许站在磨盘旋转反方向去看被加工件情况,防止木屑飞入眼内。

  3.10.2磨光的零件大小适宜。

  a.度和厚度不得超过磨盘的半径。

  b.长度必须不影响操作者观看磨光后的加工情况。

  3.10.3工件应放在向下旋转的半面进行磨光,手不准靠近磨盘。

  3.10.4不准用有裂纹的磨盘进行工作。

  3.10.5工作台的定位手把必须牢固,切勿有松动情况。

  3.10.6易滚动的木制零件,严禁磨削。

  3.11木自动刨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3.11.1设备上所有转动部分,必须设有安全防护罩,并正确使用。

  3.11.2检查机器设备关键部件是否良好,确认一切正常方可开车。

  3.11.3上刨刃时,卡刨刃的螺钉紧固完毕后,必须检查是否牢固可靠,以防刨刃在开动时飞出伤人。

  3.11.4如用油石磨刨刃时,必须把刨刃轴控制牢固,不允许有活动现象,以防伤手。

  3.11.5开始启动时,必须通知同车工作人员注意,即后启动机器。

  3.11.6继料时,应顺向机台,以防木料厚薄不均匀,倒转伤人。

  3.11.7操作人员在续料时应站在机台侧面(闪开续料口)不允许正对机台。

  3.11.8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清理机台和环境卫生。

  3.12木磨刀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12.1设备上所有转动部分,必须装有安全防护装置。

  3.12.2砂轮安全罩除工作部分外,最小必须罩住三分之二。

  3.12.3机电设备,砂轮紧固及安全防护罩经查后确认良好,方可允许工作。

  3.12.4检查砂轮有无裂纹存在,发现裂纹应立即更换。

  3.12.5更换砂轮必须使用与轴径相同内径的轮。

  3.12.6装卸被磨刀具,必须待车稳后方可更换。

  3.12.7不允许操作者正对砂轮站立。

  3.12.8卡紧被磨刀具时须校正并固定紧螺钉。

  3.12.9严禁在本设备砂轮上磨削非刀具的物品。

  3.13熬胶工安全操作规程

  3.13.1不准用旺火熬胶,熬胶必须在单独房间进行。

  3.13.2检查加热设备无障碍再合闸。

  3.13.3防止胶溢,应勤查看。

  3.13.4熬好胶后,断电拉闸。

  3.13.5清理室内卫生。

  3.14木料烘干工安全操作规程

  3.14.1检查电器设备,暖气管道是否良好,有无跑气漏气现象。

  3.14.2钢丝绳、绞车、轨道必须良好,无故障。

  3.14.3进窑木材要堆放整齐、牢靠,材料不要堆的过高。

  3.14.4木材拆垛时,不准有人站在垛的最边沿。

  3.14.5推空车时,严禁坐车和飞跑。

  3.14.6烘干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声音,必须报告有关领导后及时处理。

  3.14.7开放加热管不得超过规定气压。

  3.14.8不准带气修理任何管道和零件。

  3.14.9在取样时,不准在烘车上行走。

  3.14.10在烘窑四周,不准有易燃物,灭火器要齐全完好。

  3.14.11烘料结束应关闭一切阀门,填写好原始记录,清理卫生。

  3.15木料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3.15.1用车子搬运木料,车子必须良好,装卸不能过猛、过高、过重,道路要畅通,人员要配合好,不准猛拉、猛推、猛撞。

  3.15.2木材堆放要整齐,不得堵塞通道或妨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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