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规范炼轧厂线棒保障作业区冲击电钻、电锤安全操作行为,特制订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炼轧厂线棒保障作业区各单位冲击电钻、电锤的使用和维护。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使用冲击电钻、电锤要戴好安全防护眼镜。
3.2面部朝上作业时,要戴上防护面罩。
3.3作业时要塞好耳塞,以减轻噪声的影响。
3.4钻头夹持器应妥善安装,钻头要安装到位不松动。
3.5作业时钻头处在灼热状态,要防止烫伤。
3.6作业时应使用侧柄,站姿要稳。
3.7插头插入电源插座时确认电源开关是否切断。
3.8在高处作业时,要充分注意下面的物体和行人安全。
3.9若作业场所在远离电源的地点,应使用容量足够,安装合格的延伸线缆,并且要尽可能地短些。
3.10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3.1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阻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3.1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等坚硬物体。
3.1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3.1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3.15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
1、使用的电源与锤钻铭牌上标示的不相符。
2、接地线没有可靠连接。
3、钻凿墙壁、天花板、地板等时,有埋设电缆或管道等。
4、外壳、手柄出现裂缝、破损,油脂不能正常供应,螺钉松动,各部防护罩不齐全不牢固;
5、电缆软线及插头等有破损,开关动作不正常,电气保护装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