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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挂工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2月27日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斜井把钩工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懂得所使用车辆、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设备设施的结构以及使用性能,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培训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 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把钩工负责监督执行。
第三条 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或井口)的挡车器或车栏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四条 超过12°的斜井提升,应加装保险绳。
二、准备工作
第五条 把钩工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要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15米以内的钢丝绳不得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如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第六条 详细检查斜巷内确认无障碍或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以及有无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如有障碍和隐患要及时处理消除,如有其他工作人员应通知其撤到安全地带,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七条 把钩工在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 。
第八条 认真检查设备、材料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必须稳定。
第九条 认真检查核对该所挂车辆的重量和数量,应符合规定。
第十条 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设备、材料等物件应有安全提升措施。
第十一条 斜井运送爆破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首先和信号工联系检查信号装置应可靠,如信号不清晰或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运送炸药和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厢内部铺有胶皮或麻袋等软质垫层,如检查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拒绝运送。
3、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输,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边缘,负责严禁运送。
4、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运送爆破材料时,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他设备材料或工具等。
三.摘挂钩操作程序
第十二条 把钩工等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操作,严禁车未停稳摘挂钩。
第十三条 把钩工操作时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到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如甩车场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进行摘挂钩。
5、摘挂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从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十四条 把钩工摘挂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十六条 斜井提升物料时,发现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长、超宽时,都不得发开车信号。
第十七条 特殊设备、材料及长大物件,要严格按照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提升措施作业,采用专业的连接装置,由专人指挥进行提升。
第十八条 把钩工在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完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或井口)挡车器和挡车栏,进入躲避洞、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方准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第十九条 车辆运行时,把钩工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把钩工工作完毕,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可靠的地带,上部车场(或井口)把钩工还应检查挡车栏应处于关闭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发生事故。
四、其他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后,把钩工在提升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有无障碍、隐患、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准提升。
第二十二条 串车进出车场,把钩工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第二十三条 在倾斜井巷设置的风门,当车辆通过后,必须能够关闭并严禁同时打开两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造成以外事故。
第二十四条 把钩工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于不符合提升规定要求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车辆,严禁摘挂钩进行提升作业。
第二十五条 把钩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的有关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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