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5出钢时合金工必须严格按照炼钢工艺技术规程要求顺序加入合金。
4.2.5.6出钢时,炉长必须密切注意包内情况,如出现意外情况,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2.5.7出钢至3/4左右,炉长指挥炉前工加入挡渣锥。
4.2.5.8出钢后,炉前工负责开、堵出钢口。
4.2.5.9出钢后炉长负责观察炉况和出钢口情况,并根据情况,与调度联系补炉。
4.2.6溅渣
4.2.6.1出钢完毕,操枪工必须立即快速及时溅渣。
4.2.6.2溅渣时,操枪工必须根据炉渣情况适当加入镁球:中高碳钢溅渣一般不加镁球;低碳类钢视留渣况加入镁球200—600kg;镁球必须在10秒钟内加足,以后严禁加入。
4.2.6.3溅渣枪位(炉内实际吹炼枪位)高碳钢溅渣枪位在0.6-0.8m,溅渣>1min,低碳钢溅渣枪位在0.8-1.2m,溅渣>2min,4.2.6.4溅渣后,炉长应指挥摇炉工倒渣,要保证前墙挂渣。
4.2.7特殊操作
4.2.7.1吹炼过程中应与除尘、备料、汽化冷却等值班室保持正常联系,接到事故讯号后应立即提枪,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吹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