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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金属熔化工安全通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16日

1.工作前,应对所属的机械、电器、水冷、液压(或气压)进行认真地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熔炼。
2.工作时,应穿戴好工作服,穿好防护鞋,戴好防护镜、 防护帽等。不准打赤膊,以防烫伤。
3.炉前及工作场地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各种材料、工 具应放到指定的地点。
4.炉料应干燥,并有人负责检查。严禁将易爆物品(如:弹头、雷管等)、密封容器及带水(或带雪)的炉料,投入炉内。
5.样勺、样模、拨样板等,要保持干燥、清洁。剩余熔液,应倒在干燥的地方或干燥的料锭模内。
6.使用行车时,要先检查链条、钢丝绳、吊钩、天平等是否牢固,否则禁止吊运。吊运时,要按《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开炉前,必须清除炉坑前周围所有障碍物,5m内不准有易爆物品,炉坑及炉前地面不得有积水。
8.加粉散状材料时,应侧身投料,以防喷溅伤人。
9.出金属熔液前,使用的工具及浇包必须烘烤干燥,浇包必须放正、放稳,禁止将冷湿铁棒、工具等与熔液接触,以防喷溅伤人。
10.开炉时根据分工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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