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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18日

乙炔在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受震动、填料下沉、直接受热,以及使用不当、操作失误等 ,会发生爆炸事故。所以使用乙炔气瓶时,各方面都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
1、使用时的安全技术要求:
    1)禁止敲击、碰撞。
    2)要立放,不能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着火爆炸(丙酮蒸气与空气混合爆炸极限为2.9% -- 13%)。气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开启瓶阀使用。拧开瓶阀时,不要超过1.5转,一般情况只拧3/4转。
    3)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处作业时,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4)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5)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6)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7)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8)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局部温度不要超过40℃(即烫手)。
    9)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0)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m3(h•瓶)。
    11)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量低于70%。
    12)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剩余压力。
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关系
环境温度(℃)   < 0    0-15    15-25    25-40
剩余压力(Mpa) 0.05   0.1      0.2      0.3
2、运输乙炔瓶的安全技术要求:
    1)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车、船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横向排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炎热地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4)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来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3、储存乙炔瓶的安全技术要求:
    1)使用乙炔瓶的现场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时,应在现场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储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储存量超过40瓶的乙炔库房,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生产厂房毗连建造,其毗连的墙应是无门、窗和洞的防火墙,并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2)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3)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乙炔瓶储存时,一般要保持竖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储存。
    6)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4、焊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应首先检查其射吸性能,射吸性能不正常,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不得使用。
    2)射吸性能检查正常后进行是否漏气检查,焊炬的所有连接部位不得有漏气现象。
    3)在前二项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点火检验,点火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先给乙炔气,另一种先给氧气。比较安全的点火方法是先给乙炔气,点燃后立即给氧气并调节火焰。
    4)停火时, 应关乙炔后关氧气,这样可防止火焰倒袭和产生烟灰。
    5)发生回火时,应急速关闭乙炔,随后立即关闭氧气,这样倒袭的火焰在焊炬内会很快熄灭。
    6)焊炬的各连接部位、气体通道及调节阀等处,均不得沾染油脂。
    7)焊炬停止使用后,应拧紧调节手轮并挂在适当位置,或卸下焊炬和胶管。
    8)为使用方便而不卸下胶管的做法是不允许的(焊炬、胶管和气源做永久性连接),同时也不允许连有气源的焊炬,放在容器里或锁在工具箱内。
5、割炬的安全使用要求:
    1)气割前应将工件表面的漆皮、锈层和油水污物等清理干净,工作场地面是水泥地面时,应将工件垫高,以防锈皮和水泥爆溅后伤人。
    2)点火试验。如果点火后火焰突然熄炮现象,则说明割嘴没有装好,这时应松开割嘴进行检查。
    3)停火时,应先关掉切割氧流,接着再关掉乙炔,最后关掉预热氧流。发生回火时乙立即关掉乙炔,再关预热氧和切割氧。
6、胶管的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必须将交胶管内的化石粉吹除干净,以防止气路被堵塞。
    2)使用和保管时,应防止与酸、碱、油类以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以防胶管损坏。
    3)使用中应避免受外界挤压和砸碰等机械损伤,不得将管身折叠,不得与炽热的工件接触。
    4)如果回火火焰烧进氧气胶管时,则胶管不可继续使用,必须更换新胶管,否则起不到安全作用。
    5)气割时气瓶阀应全部打开,以便保证足够的流量和稳定的压力,这样可防止回火和倒燃进入氧气胶管引起爆炸着火。
    6)氧气与乙炔胶管不得相互混用,或以不合格的其他类型的胶管代替。所用的胶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氧气胶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2550-81规定,胶管为红色;乙炔胶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2551-81规定,乙炔胶管为黑色。
    7)胶管的长度不应过长,过长会增加不安全因素。
    8)胶管原则上不得有接头。特殊情况需接头时,其接头连接用管不得采用纯铜管,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接头处必须保证无漏气现象。
7、安全泄压装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安全阀安全使用要求
    1)安全规则规定,安全开启压力为0.115Mpa。使用时应通过调节螺栓调节好开启压力值,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2)要经常(或定期)检查排气情况是否正常,防止排气管、阀体及弹簧等被乙炔气流中的灰渣、粘性杂质及其他脏物堵塞或粘结,以保证安全阀的灵敏有效。
    3)如发现安全阀漏气或不停的排气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待检修和调正好后,方可再用。
    ②、爆破片安全使用要求
    1)发生爆炸,要按规定使用爆破片及时更换新的,
    2)不得使用铜板、铝板、铁板等代替。
8、指示装置安全使用要求:
    ①、压力表(乙炔)安全使用要求
    1)焊接(或气割)工作中要经常观察压力表的指示值。
    2)要经常注意检查压力表指针与波动情况,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对压力表进行检修或更换新的压力表。
    3)压力表一定要保持洁净,表盘上玻璃明亮清晰、表盘刻度要清楚易见,以便观察指针指的压力值,否则不得使用。
    4)压力表的连接管要经常或定期的进行吹洗,以防堵塞。
    5)压力表必须按规定经计量部门检验校正后,方可使用;超过应校期限的压力表,应重新进行检验校正,否则不得使用。
    ②、氧气表安全使用要求
    1)新的氧气表,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已用的氧气表要做定期检验,已超过定期检验的不得继续使用。
    2)安装氧气表以前,要微开氧气瓶阀,吹净瓶口处杂质,随后关闭瓶阀,并开始上表,瓶口不可直对人体,同时要将调压螺杆松开。
    3)装卸氧气表时,一定要拧紧,并注意防止管接头有滑丝漏气现象,以免因装表不牢而射出,待再接氧气胶带。
    4)开启氧气瓶阀时,要缓慢拧开,以防止因高压氧流作用而引起静电火花。
    5)一定要注意氧气表不得沾有油脂,如果沾有油脂,应必须擦洗干净后再使用。
    6)应经常检查氧气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故障,一定要及时修理,修好后再用。
9、对回火防止器的使用方面安全要求:
    1)回火防止器如果发现有问题(乙炔流量不足或带水过多等)而影响工作时,应及时进行检修或更换。在任何情况下,焊工不得擅自拆卸回火防止器,或使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在无水情况下进行工作。
    2)每个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把焊炬(或割炬)使用。
    3)焊炬或割炬在点火前,应排净回火防止器的空气(或氧气)与乙炔的混合气。
    4)每次发生回火后应检查水位,器内的水量不得少于水位计(或水位阀)标定的要求。水位也不能过高,以免乙炔气带水过多而影响火焰温度。
    5)水封式回火防止器使用时应垂直挂放。
    6)冬季使用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结束后应将水全部排出、洗净,以免冻结。如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绝不能用明火或红铁烘烤。
    7)乙炔容易产生带粘性油质的杂质,因此应经常检查止回阀的密封性,以及干式回火防止器阻火元件的堵塞现象(可用丙酮清洗、并用压缩空气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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