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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挖掘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15日
1.隧道工作人员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训练,方可下井。
  2.工作前应检查机械、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电动工具应接地及绝缘良好,风动工具的风管应紧牢。使用对应遵守有关设备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3.下井前,应空车试验吊车(或吊篮),检查刹车等安全装置是否可靠。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下井。卷扬机应设专人操作,吊篮装载不准超高、超宽。载人时不得超过规定人数,人货不得混装,起落时手臂不准伸出篮外。井口人员不准向篮内伸手、脚或工具。
  4.洞内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地面积水应在开工前排除。
  5.用电动或风动工具凿岩打眼时,要注意土质和岩层情况,选择好打眼、立足位置,防止土、石塌落伤人。
  6.人工挖土、打眼应检查工具把柄是否松动。打锤与撑钎者站立方向应错开,抡锤时注意前后是否有人。挖掘时要防止塌方。挖成的巷道应及时浇注水泥。灌注混凝土时,应将模板支牢。施工时,应遵守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7.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互相照顾,避免互相冲撞。
  8.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设备、工具应放到指定地点。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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