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2、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3、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4、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5、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7、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8、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和安全操作。
9、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10、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