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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及搬运工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3日

1. 所有井上、井下起重都要遵守本工种技术规程。
2. 起重工应熟悉设备的规格、重量、重心、起吊位置。
3. 起重工应熟悉掌握钢丝绳吊运计算公式与安全系数的验算。钢丝绳载荷重量=25?DKg,式中D为钢丝绳直径。(mm)
4. 起重前必须对所用起重工具,设备,保险装置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试验,严禁使用已损坏、腐朽的起重工具和保险设备。
5.搬运操作一般规定:
5.1 凡从事搬运的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和执行本规程。
5.2 搬运体积较大和比较沉重的机件时,应先制定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施行。
5.3 手动作业时,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其它人员一律听从指挥,步调一致,严禁各行其事,严禁带电搬运电气设备。
5.4 使用设备搬运机件时,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使用方法,懂得操作规程,并持有经考试合格的操作证进行操作。
5.5 开工前要认真检查运输线路和现场情况,发现巷道支护不良,或有危及设备、人身安全和问题,应及时报请领导和有关单位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5.6 使用平板车装运设备时,要用方木垫好,方木比车稍宽,并捆绑牢固。
5.7 使用矿车装运设备时,要轻装轻放,其最高点和巷道间的距离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禁止用翻斗车装卸。
5.8 电机车运输大巷,禁止人力推运设备,确需人力推车时,应和运输调度站联系,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能推运。推运时,严禁放飞车。
5.9 装卸机件时,应先将工作地点的杂物清理干净,装卸中不准乱扔乱放,以免损坏机件。
5.10搬运机件时,应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压坏电缆,风水管路和撞倒栅栏及通风设施。
6.手拉葫芦和滑轮组的使用:
6.1 手拉葫芦严禁超负荷使用,开工前要对葫芦进行全面检查,禁止使用滑链的葫芦。
6.2 手拉葫芦不准改为单链使用。
6.3 在拴吊手拉葫芦时,要选好角度,同时检查吊梁(或三角架)是否稳固可靠,能否承受吊拉物件的重量。在高空拴挂葫芦时,必须佩戴保险带。
6.4 起吊重物,严禁用手摸、脚蹬。起吊重物离开地面时,要暂停吊拉,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再行起吊。
6.5 下放起吊重物时,要慢慢稳住倒链,以防打滑突然下落。
6.6 使用滑轮组时,要检查下列项目:
6.6.1钢丝绳是否严重磨损和锈蚀。
6.6.2各条绳子受力是否均匀。
6.6.3吊挂滑轮组与钢丝绳强度是否满足要求。
6.6.4开口滑轮组和手拉葫芦时,应注意吊梁绳套等受力后的变化情况,吊起的重物下严禁站人。
7.抬运、装卸工作:
7.1 抬运机件时,要互相呼应,齐起齐落,防止碰伤人员。
7.2 超过100kg重的物件,严禁人员直接用肩扛或肩抬,要采取措施吊抬。抬运机件时,要注意绳扣变化,抬棍和绳子的承载力要与机件重量相适应。
7.3 抬运大件时,要指定专人负责指挥。严禁物件落地硬拉。
8.绞车搬运:在使用绞车前,要检查下列各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1 绞车压柱、戗柱或锚杆及尾绳是否齐全可靠。
8.2各部防护罩是否齐全可靠。
8.3联接螺栓是否齐全紧固。
8.4手闸、信号是否灵活可靠。
8.5绞车绳头上固定,U型止销轴、保险绳是否牢固可靠。
8.6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是否整齐,断丝磨损是否超过规程规定。
9. 各联结装置要与吊、拉的机件重量相适应。
10. 所使用的U型卡、绳套、滑轮等物件的安全系数必须在6.5倍以上。如滑轮系临时装置应设专人看管,看管人员应站在绳套外侧,以免抽打致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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