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本规程和电气技术操作规程,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有特种作业证后,持证上岗。
2、 工作前必须佩戴好本工体贴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布鞋、皮鞋、大头鞋和其它带钉的鞋,高空作业(3米以上)应系安全带。
3、 凡是电气设备及线路,无电应当有电看不起,严禁用手随便触摸。
4、 从从事现场工作和高空作业必须两人以上,执行高级工监护低级工原则。
5、 禁止带电工作,但生产特殊需要而不能停电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事低压带电作业。
6、 电工使用的绝缘鞋、手套,操作台操作标,必须定期检查绝缘情况是否良好。
7、 用卡钳表,电子表流表测量200V以上电流时,必须穿好绝缘胶鞋和带好胶手套。
8、 在气体和灰尘场矿安全密闭的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场矿须有防爆型电气设备。
9、 电气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尤其是危险作业时,监视者对危险处应轻声提醒注意,严禁大声喊叫,以免发生事故。
10、 不准擅自更换大容量的保险丝,或以铜线代替,不准擅自触动电保护装置。
11、 凡检修高压、低压电气设备时,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处挂禁止合闸牌子,验明一切正常后,方可工作。
12、 维护验收完毕,若有检修人员必须全部撤离现场,联系确认后,方可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