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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柱绞车司机(看滑轮工、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8月12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回柱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绞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按照本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第3条 必须掌握工作地点的巷道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状况、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回柱绞车硐室(或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回柱绞车管理牌板(标明:绞车型号、功率、配用绳径、牵引长度等)。

第5条 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第6条 在操作过程中,一律听从信号指挥。绞车附近及绳道内人员要及时躲开,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

第7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停车:

1.绞车移动时。

2.导向轮移动或看守导向轮人发出信号。

3.其他不安全情况或有人喊停车时。

4.绞车附近、绞车与导向轮间有人时。

5.钢丝绳钩头距绞车或导轮1.5m时。

第8条 滑轮及滑轮柱要符合下列规定:

1.滑轮柱子小头直径不小于200mm。使用时大头向下,小头向上。

2.滑轮柱子顶端要有柱窝,深度不小于500mm,顶板破碎要加深柱窝,窝底加垫帽。底柱窝深不小于100mm,底板破碎或松软要穿铁鞋。

3.滑轮柱与底板成60°- 75°,方向视两绳的合力方向而定。

4.滑轮必须栓在滑轮柱的下部,最高不得超过底板0.5m,上边缘必须与绞车滚筒成一直线。

5.滑轮底部应用半圆木或木板垫木,防止回柱时上下摆动。

6.栓滑轮的钢丝直径必须≧18mm。

7.滑轮的位置要保证钢丝绳的一端对绞车中心,另一端和回柱方向成直线。

8.滑轮的滑动销子、轮夹、轮轴必须齐全,滑轮沟槽直径最小要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4。

9.在滑轮靠工作面一侧,应加打一对支柱,防止断绳伤人及拉倒工作面支柱。

第9条 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按信号操作。开车时不得远离绞车,必须站在护身柱后方。

三、操作准备

第10条 备齐小锤、长柄工具等工具及油壶、螺丝等备品配件。

第11条 检查绞车附近的顶帮、巷道位置是否支护完整牢固、安全,有无杂物堆积影响操作。

第12条 检查绞车安装是否牢固,压柱、戗柱是否符合作业规程;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是否牢固,排绳是否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是否超过原钢丝绳总断面面积的10%。

第13条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摆设稳固、适宜、操作方便。

第14条 检查绞车设备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是否齐全牢固,常用闸是否灵活,减速箱和轴承的油质是否合格,油量是否充足。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 先进行2--3次的正反车试转,并与信号工用信号联系,试验其准备性。

第16条 集中精力,听取信号,按信号进行开车、停车、倒车等操作。

第17条 电动机、轴承温度达60℃时,要停车找出原因,等温度下降后方准开车。

第18条 看滑轮工应在滑轮柱上方0.5m以外工作。松主绳时,在滑轮下方钢丝绳外侧密切配合向下给绳,以防咬绳。

第19条 看滑轮工必须用哨子或矿灯与回柱绞车司机联络,发现滑轮卡绳、柱子松动、咬绳、销子松动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吹哨停车。

第20条 不论开车或停车,看滑轮工都必须集中精力,目注工作范围动态,严禁打盹或离开岗位。运行时,滑轮内侧不准人员停留或通过。

第21条 信号工必须听从操作人员指挥,精力集中,密切注意钢丝绳运行方向,当发现钢丝绳运行方向有误时,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并重新发出正确的信号。发信号要迅速、准确。

第22条 信号工始终要和操作人员位置保持5--8m距离,随工作位置推延而改变工作位置。

第23条 工作结束后,把钢丝绳全部缠在滚筒上,把开关把手打在断电位置,锁紧闭锁螺栓,切断电源。

五、特殊操作

第24条 移回柱绞车前,要选择顶板及支架完好、无淋水、空间宽敞、有利于安设的地点,安设好牢固的压、戗柱,并清理好绞车移动的通道。

第25条 移回柱绞车时应至少2人操作。拴好牵引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发出开车信号。移动时要慢速牵引,严密注视牵引柱的牢固性和被移绞车是否碰撞、挤压巷道支架、电缆或其他设备,绞车开关电缆是否拉紧,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好后再移动。

第26条 绞车移到位后,将开关打到零位,再打好压柱和戗柱。四根压柱要与顶、底板垂直。两根戗柱打在绞车前面两侧,与底板呈60°-- 75°角。各柱下头均需打在绞车底盘下,上头支在顶板柱窝内,当顶板破碎或为复合顶时,应加柱帽,底板松软要下底梁。

第27条 安装绞车要保证其平、正、牢。经试车,确认绞车稳固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六、收尾工作

第28条 收拾好工具,向接班人、班(组)长汇报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等。

第二十九条 按规定现场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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