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评价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采掘工作面。 第 2 条 限员区域
1. 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入口区域选择合适地点设人员准入管理站,距离掘进工作面 200 米处防冲限员管理站。
2. 采煤工作面限员区域
工作面两巷入口区域选择合适地点设人员准入管理站,两巷超前支护外设防冲限员管理 站。工作面距离停采线小于超前支护距离时,仅在两巷入口区域设置防冲限员管理站。
第 3 条 限员人数
1. 评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回采工作面,进入两巷人员准入管理站范围内人员生产班不得 超过 25 人、检修班不得超过 40 人;进入防冲限员区域内人员生产班不得超过 9 人、检修
班不得超过 40 人。
2. 评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进入人员准入管理站至掘进工作面迎头范围 不得超过 18;进入防冲限员管理站至迎头范围不得超过 9 人。
二、操作
第 4 条 操作要求
1. 管理站人员现场交接班时,严格核对人数、登记数量,查看管理站的实施是否齐全。
2. 严格按照准入、限员制度进行登记,做到一人一登记,制止未登记人员进入工作面施
工。
3. 对进、出工作面的人员进行清点、登记。
4. 限员区域人员满员后,其他施工人员如需进入工作面,管理站人员应与当班跟班队长
或者班长进行联系,按照一出一进的原则进行管理。
5. 负责维持等待进入人员的现场秩序、制止满员后其他人员进入限员管理区域。
6.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后,核对进入人员数量与人员记录是否相符。 第 5 条 注意事项
1.交接班时段,人员进入集中,人员记录、人员数量统计不相符。三、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
第 6 条 危险因素
1.交接班时段人员较多,进入人员超规定.
第 7 条 防范措施
1. 管理站人员本人登记,一人一登记,发现差错及时清查,并向当班跟班队长汇报。
2. 时刻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无故离岗、脱岗、空岗。 第 7 条 事故应急预案
1. 不经管理站人员同意,擅自进入施工区域,按照“三违”进行考核。
2. 加强对职工的思想宣贯教育,提高对冲击地压危害的认知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