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升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1 检查锅炉所有人孔和手孔盖是否装好,各法兰密封处螺丝是否拧紧等,同时应检查法兰处装置的临时隔板及其它临时堵头是否全部拆除。
1.2 炉膛及烟道内的积灰及杂物应清除干净。风道及烟道的调节门,闸板须完整严密,开关灵活,启闭指示准确。
1.3 锅炉外部炉墙应完好严密,炉门,灰门、看火门和检查门等装置完整齐全,关闭严密。
1.4 检查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旋塞是否旋转灵活、好用;各种仪表和控制装置应齐全,究好、清洁。检查合格后,应使压力表旋塞处于工作状态。
1.5 锅炉各种管道上的阀门手轮应完好无缺,开关灵活、密封盘根充足。检查合格后,开启锅炉进出水管道上的阀。门。
1.6 检查燃烧装置是否完好;对机械传动系统,输煤系统,出碴系统试转正常;调速箱安全弹簧压紧程度应适当,润滑良好;煤闸板尺指示正确.老鹰铁整齐、完好,翻碴板完整,动作灵活。
1.7 检查辅助设备(引风机、鼓风机、水泵等)联轴器是否连接牢固;三角皮带松紧适当;润滑油应良好、充足;冷却水畅通。检查合格后,装好安全防护罩,分别进行试运转,并注意空转时的电流。
除尘装置落灰口,应封闭严密,不可漏风。
1.8 经检查锅炉符合运行要求后,即可开始进行.进水时应开启锅筒上的空气阀。进水宜缓慢,进水期间应检查人孔、手孔及各部位的阀门,法兰是否有漏水现象;否则,应停止上水进行处理。
2 锅炉的升火
2.1 升火前先打开锅炉的烟风挡板,自然通风10分钟左右;如用机械通风,则须5分钟左右,以排除烟道和炉膛内积存的可燃气体。
2.2 将自然通风门开到适当程度,然后用木柴和其他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引火。
2.3 升火速度不能太快,从冷炉点火到开始起温,一般情况下应不少于0.5小时。
2.4 锅炉升火前应先开启循环泵。
3 锅炉的运行
3.1 锅炉投入运行时,应先开动循环泵,等供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
3.2 锅炉在运行中应保持工作压力的稳定,严禁超过允许的压力。压力表存水弯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冲洗检查。
3.3 运用中的锅炉安全阀,为防止阀芯和锅座粘住,应每周对安全阀进行一次手动或自动的排放试验。
3.4 经常检查锅炉出、回水温度,不得超过规定温度。
3.5 排污应在低负荷工况下进行,每班至少一次。每个排污点都应进行,不可只排某一处,而长期不排另一处。
3.6 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3.7 锅拧压火以后,应保证锅炉水温不回升。如产生汽化现象时,应迅速开启泄放阀,同时开启紧急补水管,向炉内补水。
3.8 应经常清理各风室的漏煤、漏灰、以免影响通风,烧坏炉排。
3.9 锅炉运行中,严禁在有压力或炉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止热水喷出伤人。
4 正常停炉
1 停止向煤斗上煤,待煤斗内存煤全部进入炉膛后,停止炉排转动。
2 待煤烧完,停止鼓风、引风机;炉水温度下降至50℃以下时,方可停止循环泵。
3 将炉排上的煤碴清除,清除灰斗和各风室内的积灰。
4 并联使用的锅炉,一台停用时,应将进出水,排污等管路中装置隔板,与运行中的锅炉可靠隔绝。
5 紧急停炉
5.1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5.1.1 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
5.1.2 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5.1.3 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
5.1.4 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5.1.5 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5.1.6 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5.1.7 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危胁锅炉安全运行。
5.1.8 其它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运行允许范围。
5.2 紧急停炉的操作:
5.2.1 立即停止给煤和送风,减弱引风;
5.2.2 迅速清除炉排的燃煤,但禁止向膛炉浇水;
5.2.3 将锅炉进出水母管隔断,开启泄放阀,紧急补水阀,降低压力和锅水温度,紧急补水阀的开启,应为锅炉不是因缺水的情况而进行开启。
5.2.4 开启烟市挡板、灰门、炉门、使空气流通,提高冷却速度。
5.2.5 如因缺水事故时,严禁向炉内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