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2.0 适用范围
3.0 内容
4.6 车场(库)进口岗
4.6.1 当有车辆进入停车场(库)时,进口岗值班员应立即走近车辆并向司机敬礼,示意司机停车。
4.6.2 当车辆停稳后,说:“您好,请您刷卡”。
4.6.3 持有IC 月卡的车辆进入时, 进口岗值班员应协助司机刷卡, 刷卡完毕,说:“谢谢,请您保管好”!
4.6.4 对未携带IC 月卡的业主/ 物业使用人驾车进入时, 进口岗值班员应说:“对不起,请您使用临时停车卡” 。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做好交接工作。
4.6.5 对进入停车场(库)的外来车辆,进口岗值班员应认真询问其所到楼座,发放临时停车卡,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4.6.6 当车辆进入停车场(库)时,进口岗值班员通过对讲告知车场(库)巡逻岗,引导和指挥车辆的行驶与停泊。
4.6.7 对于临时进场停放的车辆,进口岗值班员要主动提醒司机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在指定的车位停泊。
4.6.8 对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进口岗值班员要认真检查车辆外观,一旦发现有损坏情况,应及时向司机指出,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请司机签字确认。
4.6.9 当有公、检、法、军等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求进入停车场(库)时,进口岗值班员应指引行车路线,并对讲通知车场(库)巡逻岗给予协助。
4.6.10 进口岗值班员对进出车辆及车辆停放时需敬礼,并正确运用车辆指挥手势,指挥出入车辆的行驶与停泊。
4.6.11 无车辆进出时,道闸应处于闭合状态,只在车辆进出时才予开启,待车辆完全进出道口时,方可放下道闸。必须确保不因道闸的开启、闭合对进出车辆及人员造成伤害。
4.6.12 认真做好室内及岗位周边环境卫生及交接班工作。
4.7 车场(库)出口岗
4.7.1 当发现有车辆驶出车场(库)时,车场(库)巡逻岗及时告知出口岗。
4.7.2 出口岗值班员接到车场(库)巡逻岗的通知有车驶出时,及时做好检查准备,必要时协助司机刷卡,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4.7.3 当车停稳时,出口岗值班员立正敬礼。
4.7.4 司机开启门窗时,出口岗值班员向司机索取停车卡,接过停车卡时,说: “谢谢”!
4.7.5 出口岗值班员仔细核对停车卡、司机、车辆,确认无误时,根据《深圳市营业性停车场管理规定》向车主收取停车费用,并出具发票。
4.7.6 对不愿收发票的司机,应明示公司的规定,请司机自行处理。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按贪污票款处理。
4.7.7 开启道闸放行,然后将临时停车卡放入规定栏目内。
4.7.8 若后面有紧随车辆时,应立即示意车辆停车,并立即立正敬礼,但敬礼时应
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
4.7.9 在收卡交费后,则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4.7.10 认真察看电脑,核对刷卡车辆是否与电脑记载的内容相符。
4.7.11 停车场(库)的离场车辆未携带IC 卡的,应及时汇报当班班长或安保队长。
然后核对司机证件,待确认核实无误,收取IC 卡工本费和停车费后,方可放行。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详细记录说明。
4.7.12 对于进场(库)时,未携带月卡而使用临时卡的车辆出场(库)时,出口岗值班员应仔细核对, 并请司机同时出示临时卡和月卡, 确认无误后, 方可给予放行, 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详细记录说明。
4.7.13 对出场(库)的客货车,应按规定检查有无携带贵重物品,并索取管理处开具的《放行条》。
如无《放行条》,则礼貌地说:“请您到管理处办理放行手续” 。当手续完善后,再给予放行,并且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4.7.14 停车场(库)的临时停车超过收费时段需要收取停车费的,应让司机核对时间,并请其交纳费用,费用交清,收回停车卡后,方可放行。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4.7.15 如遇可疑司机驾驶车辆出场, 应立即示意司机停车并敬礼, 再有礼貌地询问。
若核对无误时,给予放行,并说: “对不起,打扰您了” 。若仍有可疑,必要时可立即扣留车辆,迅速用对讲机通知当班班长和临近巡逻岗,并机警地做好应急准备,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4.7.16 对强行进出者,切记车牌号码、车型、颜色及人员特征,立即报警“ 110”并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4.7.17 本公司的车辆出入所辖停车场(库)时,无需收取停车费,但必须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4.7.18 无车辆进出时,道闸应处于闭合状态,只在车辆进出时才予开启,待车辆完全进出道口时,方可放下道闸。必须确保不因道闸的开启、闭合对进出车辆及人员造成伤害。
4.7.19 认真做好室内卫生及交接班工作。
4.8 车场(库)巡逻岗
4.8.1 当车场(库)巡逻岗接到进口岗值班员的车辆入场通知后,及时赶到相应地点,指挥车辆行驶。
4.8.2 示意司机驾驶车辆慢行,安全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
4.8.3 提醒司机关闭好车门、车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4.8.4 自行车及摩托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加锁。
4.8.5 每半小时或随机详细检查车辆、车况,发现漏水(油) ,未关好车门(窗)或未上锁、车辆刮花、碰伤等情况及时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同时通知车主,并在《巡逻岗检查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4.8.6 对违反停车场(库)停车规定的,及时通知车主,按照规定进行停放。
4.8.7 随时和出口岗取得联系,清点车辆,核对数量,确保安全。
4.8.8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进入车库(场) ,应及时劝离,或仔细查验其身份、去向。
4.8.9 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司机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及时上报处理,避免发生意外交通事故。
4.8.10 如遇司机用消防水洗车,应及时制止,并说: “对不起,停车场(库)不能洗车,如要洗车,请您到专用洗车场。
4.8.11 车场(库)巡逻岗每班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卷帘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防火(盗)设施,发现异常情况须在《巡逻岗检查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4.8.12 检查并维护好车场(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场(库)整洁。
15.0 车辆管理
15.1 护卫员负责日常的车辆停放管理。
15.2 护卫员指挥车辆按车位上的车牌号正确停放。
15.3 对外来车辆,必须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登记其车牌、车型、颜色、单元及进出时间等。
15.4 每班车库巡逻护卫员对地下车库停放车辆检查一次,并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