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长是船舶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保持船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和修理。
2、做好航前的准备及估计工作,对航次的天气及途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船员加以研究,以应付可能发生的情况。
3、做好航前船、机、电的检查工作,准备足够的油料、物料、各配件、安全设施设备等。
4、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内河避碰规则》和当地港监、航监的规定,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5、船舶正常航行操作顺序如下:
1)检查驾驶室油门及齿轮箱操纵手柄是否在低速及空档位置。
2)合上24V电源开关(操纵台下门内仃航后关闭),使驾驶操纵台按钮通电。
3)进机仓检查主机冷热交换器水位,海水进水阀是否开启,油底壳油位高度。日用柴油柜液面高度,低位时用手摇泵抽取燃油仓柴油补充(注意:日用拒无过满回油管道)。查看液压油管油位及舵机三角带是否正常。
4)检查操纵手柄位置正常及油、水、液位正常后可发动柴油机,待油压及水温油温正常后可驾驶船只航行。
5)如需用消防泵时,停车安装三角皮带使主机带动2BA-6水泵工作。
6、当班驾驶员和其它值班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并对发生的突发事情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在高速航行过程中如发生突发性事件,首先将油门回到低速与高速中间位置,再进行齿轮箱档位的转换。
7、拖带作业时,値班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被拖船舶方驳的动态,并指派水手看守拖缆,做好拖带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