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除《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的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资料外,还应包括:员工“三级”培训记录、职业健康与劳动防护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培训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正确使用与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培训记录、员工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情况检查记录等。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作为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不仅要清晰地反映岗位员工职业健康状况,同时还是反映企业履行职责情况的试金石,因此企业一定要切实加强管理。这也是企业规避用人风险、化解法律纠纷的非常重要且有效的途径。
然而,“档案”该由谁来管理,怎样管理,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做法,但目前存在一个非常大的误区。有些企业为了简化“管理程序”,合理利用“资源”,将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纳入到人事档案,由企业人事部门统一管理,这与国家法律所要表达的立法精神不符,也无法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有效监控。原因在于:一是职业健康档案是针对特定岗位员工建立的健康状况监控表,需要对与职业健康有关的信息进行实时更新,因此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及专业性。人事部门负责管理人事档案的人员,对人事档案的管理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但无法对岗位员工的职业健康信息及时掌握,也不可能具有专业的职业健康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二是职业健康档案涉及的内容与人事档案涉及的内容不同,来源也不同,这要求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内容进行收集与把关。三是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是要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对员工不同时段的健康状况进行对比分析,人事档案的管理人员显然无法承担这样的工作。
可见,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应与人事档案区别管理,由企业各厂部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人员专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