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缺氧危险作业场所辨识
根据国家标准《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9-2006,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分为以下三大类,可以对实际作业现状进行辨识分析。
1.密闭设备:包括封闭或半封闭设备,如船舱、储罐、塔(釜)、烟道、沉箱及锅炉等。
2.地下有限空间:包括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矿井、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及化粪池等。
3.地上有限空间:包括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封闭空间。
二、缺氧危险作业特点分析
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对缺氧危险作业危险、有害因素特点进行分析。
1.人员不安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作业人员对作业场所的有害介质不能直观感知,或虽能感知但麻痹大意,违章作业而未引起足够重视。
② 管理人员未通过有效的检测手段获知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量,因而忽视安全、违章指挥或指挥不当, 强令作业人员冒险进入缺氧危险作业场所进行作业。
③ 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事先未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出现缺氧危险时未及时发出求救信号,监护失误或监护不当。
2.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仅有较小活动空间,但作业人员须进入内部方可完成指定的作业任务。
② 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与外部联系不便,且不利于作业监护,撤离也较为困难。
③ 并非专为长时间连续作业而设计,一般仅在内部清理、处理故障、检查隐患、改变结构等特殊情况下展开作业。
3.缺氧危险作业场所,除单纯缺氧外,有时同时存在或可能产生其他危险、有害物质,并随作业过程发生动态变化。
① 危险、有害物质在作业开始前已存在,但未经过一系列技术措施消除或减少其危险、有害因素。
② 危险、有害物质在作业准备阶段产生,如采用惰性气体置换清除易燃气体时,引入窒息性危险、有害因素,未经新鲜空气二次置换合格。
③ 较难预防的危险、有害物质,在作业过程中逐步积累或突然出现。如在焊接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各种毒物、粉尘、烟雾等有害介质,但未随时进行准确检测及有效处理;又如在化工容器内作业时,残存物料暴露或与作业带入的材料、器具接触引发剧烈反应而产生危险、有害物质。
4.缺氧危险作业管理有缺陷。如未制定作业方案,未申请安全作业许可,未经安全审查,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操作方法等。
5.缺氧危险作业的环境条件较为恶劣。如作业空间通风不畅或无通风设施,照明不足或光线不良,温度、湿度较高等。